发布日期: | 2024.05.30 | 索引号: | 00062100-X-0204-2011-144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成政办〔2024〕9号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限额
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成安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办法
为充分发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在促消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切实加大对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调动经营主体发展成为限上单位的积极性,挖掘存量,扩大增量,全面推动我县商贸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奖励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邯政办规〔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发展,挖掘存量、扩大增量,促进全县限上单位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加强对全县商贸单位的规范引导,积极培育扶持新增商贸单位,形成限上单位优化调整一批、存量单位规范入统一批、新增单位培育扶持一批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县商贸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奖励扶持对象
在成安县境内注册,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的商贸企业(含个体户),由限额以下企业转为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含个体户),以及新注册并入统为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含个体户)。
三、扶持奖励措施
(一)国家、省、市和县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依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优先支持限上单位。
(二)对限上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在行政审批、金融服务等事项办理方面,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供优质服务。
(三)凡是涉及公务接待、节日慰问、大型活动、工会职工福利、办公用品耗材采购等政府采购,鼓励提倡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在限上单位消费。
(四)对入统单位进行奖励。限上单位在享受上级奖励支持的基础上县级给予以下奖励支持。
1.新增入库奖励。
企业:对月度新增入统限上零售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5万元;对月度新增入统限上住宿和餐饮类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3万元。对年度新增入统限上零售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4万元;对年度新增入统限上住宿和餐饮类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2万元。对月度新增入统限上批发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2万元;对年度新增入统限上批发单位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万元。
个体户:对月度新增入统限上个体户给与新增入库奖励3万元;对月度新增入统限上住宿和餐饮类个体户,给予新增入库奖励2万元。对年度新增入统限上个体户给与新增入库奖励2万;对年度新增入统限上住宿和餐饮类个体户,给予新增入库奖励1万元。
2.扶持发展奖励。
(1)对2023年(含)以来月度新增和年度新增限上单位,在库一年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与扶持发展资金2万元,餐饮和住宿类企业给与扶持发展资金1万元,批发企业给予扶持发展资金1万元。
(2)对2023年(含)以来月度新增和年度新增限上个体户,在库一年以上的,零售个体户给与扶持发展资金1万元,餐饮和住宿个体户给与扶持发展资金0.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成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行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并能够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三)原限上企业退出限上企业后3年内(含3年)再次入统的不予奖励。
(四)企业入统后,向县发改局提交奖励资金申报表,县发改局会同县统计局对企业入统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向县财政局提出奖励意见,县财政局根据奖励意见,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五、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拨付。
六、有关要求
(一)县发改、统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限上单位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3年入统限额以上贸易单位按照本办法进行奖励支持。
附件:1.成安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入统奖励申报表
2.成安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奖励资金扶持
发展奖励申报表
附件1
成安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奖励资金
入统奖励申报表
填报单位: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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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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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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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 行业 |
| 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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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情况或截至目前情况 | 零售额或 营业额(元) |
| 零售额或 营业额增速(%) |
| 营业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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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新增月度入统奖励 ¨新增年度入统奖励 | |||||||
申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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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万元) | 入统奖励: 万元。 | |||||||
入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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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联审小组审核意见 | ||||||||
县统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发改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行业为批发、零售或住宿餐饮;注册类型为企业、个体户。申请依据附入统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2
成安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培育扶持奖励资金
扶持发展奖励申报表
填报单位: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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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 |||||
经办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行业 |
| 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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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情况或截至目前情况 | 零售额或 营业额(元) |
| 零售额或 营业额增速(%) |
| 营业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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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新增月度入统奖励 ¨新增年度入统奖励 | |||||||
申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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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万元) | 扶持发展奖励: 万元。 | |||||||
入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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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联审小组审核意见 | ||||||||
县统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发改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行业为批发、零售或住宿餐饮;注册类型为企业、个体户。申请依据附入统时间和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