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统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5.17 索引号: 00062112-2-0404-2011-1027
发布机构: 统 计 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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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统计局

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统计部门普法责任,结合成安县统计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包括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三、普法目标

2024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总体目标是: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抓好统计“八五”普法实施工作,持续增强学习、知晓、遵守、执行、敬畏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1.按照《成安县统计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制定《成安县统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 9前)

2.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12月底前)

3.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12月底前)

4.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12月底前)

5.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法治宣传,年内发布不少于2个执法或普法信息。(12月底前)

6.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活动。(12月底前)

7.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完成时限: 10月底前)

8.结合统计报表培训、统计系统专业培训、年报会统计服务下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及时统计人员、调查对象解疑释惑,了解相关内容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12月底前)

五、预期目标:

通过落实年度普法措施,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提升统计工作人员运用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提升统计调查对象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公众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成安县统计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