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寺营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6.20 索引号: 00062131-7-1702-2024-1001
发布机构: 柏寺营乡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收集各种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报表等,按时做好立卷整理工作。
  切实保管好各类档案,做到“七防”(防震、防火、防水、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霉)。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保卫工作,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凡需查阅档案者,必须征得有关领导批准,按查阅档案范围进行查阅,并办理查阅档案的登记手续。
  因特殊工作需要出借案卷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出借,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严禁在案卷中涂写、划、折叠,保持案卷的整齐、清洁。
  做好各部门档案移交工作,办好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