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成安县柏寺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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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寺营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6.20
索引号:
00062131-7-1702-2024-1001
发布机构:
柏寺营乡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收集各种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报表等,按时做好立卷整理工作。
切实保管好各类档案,做到“七防”(防震、防火、防水、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霉)。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保卫工作,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凡需查阅档案者,必须征得有关领导批准,按查阅档案范围进行查阅,并办理查阅档案的登记手续。
因特殊工作需要出借案卷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出借,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严禁在案卷中涂写、划、折叠,保持案卷的整齐、清洁。
做好各部门档案移交工作,办好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