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商城镇行政执法事后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18 索引号: 69920902-6-1703-2023-1008
发布机构: 商城镇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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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安县商城镇行政执法事后公示

 

2024年6月18日,执法人员赵**、刘**对商城镇十字路口附近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李**擅自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摆设摊点,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做出警告处理,李**现场停止营业,搬离公共场地,检查现场与音像记录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