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6.20 | 索引号: | E1213395-3-1409-2011-1081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
根据《邯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创建“十大样板示范工程”。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动员部署,并制定成安县实施方案,坚持“样板先行,示范带动”方针,全面提升,最终确定了“十大样板示范工程”并组织实施。
一、确定“十大样板示范工程”。1、食品生产企业样板示范工程数量3家;2、阳光超市样板示范工程数量4家;3、农村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工程数量20家;4、阳光餐饮样板街样板示范工程条数1条;5、校园供餐样板示范工程单位数量37家;6、网络餐饮样板示范工程单位数量10家;7、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工程样板单位数量10家;8、婴配食品经营示范工程样板数量10家;9、农贸市场样板示范工程数量2家;10、样板小作坊10家;11、样板小餐饮10家;12、样板小摊点10家。
二、加强宣传动员到位。先后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重要性进行明确,并深入到每家餐饮单位,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明开展创建工作的意义,动员商户们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
三、做好十大样板工程整体改造提升,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个基层分局负责人、食品股赴辖区食品流通、餐饮各食品领域进行了现场观摩指导,将成功经验“复制”到各涉创单位。对硬件条件较差的单位,实时指导商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造提升。
四、严格按照“十大样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实施。将样板示范单位创建到位,坚决遵循“样板先行,示范带动”方针,带动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