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7.18 | 索引号: | 67032295-7-1702-2022-1011 |
发布机构: | 宗 教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
根据成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方式
(一)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方案,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被抽查检查对象,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各成员参与单位至少两名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冀上双随机”软件录入检查结果对外公示。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按30%的比例对2023年12月31日前在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已成立状态的清真食品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二)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要求,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成安县2024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调整计划表 | |||||||||||
序号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1 | 联0001 | 2024年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风险等级跨部门抽查001 | 001 | 2024年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清真食品销售业风险等级跨部门抽查实施方案 | 定向 | 20% | 涉及任务参与单位的所有抽查事项 | 辖区内清真食品市场主体 | 成安县民宗局 | 市场监管 | 2024年05月 至 2024年06月 |
2 | 联0002 | 2024年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风险等级跨部门抽查002 | 002 | 2024年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清真食品销售业风险等级跨部门抽查实施方案 | 定向 | 20% | 1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3登记事项检查 | 辖区内清真食品市场主体 | 成安县民宗局 | 市场监管 | 2024年11月 至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