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7.19 | 索引号: | 75894217-3-0404-2011-1056 |
发布机构: |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全面做好我县城区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县城内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为指挥、决策和制定抗洪抢险救灾方案提供依据,保证县城内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县城内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河北省抗旱规定》 《邯郸市防洪条例》 《邯郸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产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内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
成立县城区排水防汛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城区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成安镇、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排水防汛应急指挥工作。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管理局局长兼任,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城区管理局:
1、负责县城区内基础设施及有沟盖板路段的检查维护,排出险情,确保安全。
2、对城区内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雨、污管线进行全面清淤、维修和维护,保持排水畅通;负责做好城区内承重板路段排水。
3、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度汛、城市内涝预防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备足防汛抢险车辆、做好城区公路、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妨碍 泄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催促加固高空广告牌。
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区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成安镇:负责做好辖区各街道及社区的明沟排水及疏通工作、负责危房的排查及灾民转移安置,确保万无一失。
县水利局:负责供水水源地不被污染及供水管网安全,确保及时供水;在汛期对渠道、闸坝等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做好县级常备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统筹防汛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监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县城区内易涝区段做好暂时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
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接收、传达县防汛指挥部指示,催促检查县中心城区防内涝抢险工作应急预案及准备工作的落实,组织指挥排涝抢险工作。
3.1 预测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当预报将发生强降雨天气时,提前 12-24 小时上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指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提早预警。气象部门配合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和微信平台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当县中心城区持续降雨时,各时段雨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指挥部,特大暴雨时应在 30 分钟内报到指挥部,为防内涝抢险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预测降雨量情况,将预警级别由轻到重分为Ⅳ、 Ⅲ、 Ⅱ 、Ⅰ四级,分别用蓝、黄、橙、红四色表示。
⑴Ⅳ级预警:降雨量在 24 小时内达到 10-24.9 毫米(中 雨)时,为蓝色预警。
⑵Ⅲ级预警:降雨量在 24 小时内达到 25-49.9 毫米(大 雨)时,为黄色预警。
⑶Ⅱ 级预警:降雨量在 24 小时内达到 50-99.9 毫米(暴 雨)时,为橙色预警。
⑷Ⅰ级预警:降雨量在 24 小时内达到 100 毫米以上(大 暴雨)时,为红色预警。
3.3 预防预警准备
根据预测预警信息和不同预警级别,通过向指挥部成员单位提早预警和向公众发布,增强市民预防内涝灾害和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大汛的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3.1Ⅳ级预警准备
指挥部办公室:
①加强值班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②随时接受传达指挥部指令;
③向成员单位发布预警;
④联系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城区管理局:
①全员上岗;
②落实排涝抢险物资、设备和车辆;
③检修泵站;
④对易涝路段窨井、边井、管道进行检查,提前清除淤障;
⑤适时关闭易涝路段路灯;
⑥落实市政建造施工企业提供部份参预内涝抢险车辆、 机械、物资、人员等,听从调用;
⑦指导在建项目防内涝抢险。
交警大队:
①加强值班值守,随时接听群众求助;
②对县城区内易涝区段做好暂时管制和交通疏导准备。
供电公司:
①落实本系统电力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措施;
②做好抢险排涝期间泵站电力供应及照明准备。
3.3.2Ⅲ级预警准备
指挥部办公室:
①加强值班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②随时接受传达县防汛指挥部指令;
③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黄色预警;
④联系媒体向公众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城区管理局:
①全员上岗
②落实排涝抢险物资、设备和车辆并将主要设备运达排涝现场;
③对易涝路段窨井、边井、管道进行检查并展开排涝工作。
④适时关闭易涝路段路灯;
⑤落实市政建造施工企业提供部份参预防内涝抢险车辆、机械、物资、人员等,听从调用;
⑥指导在建项目防内涝抢险。
住建局:
①成立人防工程防漏、堵漏抢险队;
②落实人防工程防内涝抢险措施;
③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商户转移安置预案,并做好相关准备。
交警大队:
①加强值班值守,随时接听群众求助;
②对县内易涝区段做好暂时管制和交通疏导准备。
供电公司:
①落实本系统电力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措施;
②做好排涝抢险期间泵站电力供应及照明准备。
3.3.3Ⅱ级预警准备
指挥部办公室:
①加强值班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②随时接受传达县防汛指挥部指令;
③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橙色预警;④联系媒体向公众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局:
①加强值班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②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防内涝抢险所需应急车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食品、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城区管理局:
①全员上岗,清理易涝道路进水井;
②将排涝抢险物资、设备和车辆运达现场;
③泵站满负荷运行;
④打开易涝路段窨井、边井加速排除积水。
⑤适时关闭易涝路段路灯;
⑥做好折断、倒伏树木清理准备。
⑦落实市政建造施工企业提供部份参预防内涝抢险车辆、机械、物资、人员等,听从调用;⑧指导在建项目防内涝抢险。
住建局:
①成立人防工程防漏、堵漏抢险队;
②落实人防工程防内涝抢险措施;
③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商户转移安置预案,并做好相关准备。
交警大队:
①加强值守,随时接听群众求助;
②中心城区各派出所加强值班,全体干警保持通讯畅通;
③对易涝区做好暂时管制和交通疏导准备;④待命执行抢险救援与危险救助任务。
交通运输局:
①安排好应急值守客、货车辆,待命协助做好灾区群众疏散和防内涝抢险人员、物资、装备运输;
② 落实本系统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措施。
成安镇:
落实防内涝抢险后清淤、环卫措施。
供电公司:
①落实本系统电力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措施;
②做好排涝抢险期间泵站电力供应及照明准备。
应急管理局:做好随时处置防内涝抢险安全责任事故准备。
3.3.4Ⅰ级预警准备
指挥部办公室:
①加强值班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②随时接受传达县防汛指挥部指令;
③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红色预警;
④联系媒体向公众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局:
①加强值班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②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防内涝抢险所需应急车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食品、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城区管理局:
①全员上岗,清理易涝道路进水井;
②将排涝抢险物资、设备和车辆运达现场;
③泵站满负荷运行并架设暂时排水泵;
④运用所有排水设备全力排涝;
⑤适时关闭易涝路段路灯;
⑥做好折断、倒伏树木清理准备;
⑦落实市政建造施工企业提供部份参预防内涝抢险车辆、机械、物资、人员等,听从调用;
⑧指导在建项目防内涝抢险。
住建局:
①成立人防工程防漏、堵漏抢险队;
②落实人防工程防内涝抢险措施;
③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商户转移安置 预案,并做好相关准备。
交警大队:
①加强值守,随时接听群众求助;
②对易涝区做好暂时管制和交通疏导准备;
③待命执行抢险救援与危险救助任务。
交通运输局:
①安排好应急值守客、货车辆,待命协助做好灾区群众疏散和防内涝抢险人员、物资、装备运输;
② 落实本系统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措施。
成安镇:落实防内涝抢险后清淤、环卫措施。
供电公司:
①落实本系统电力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措施;
②做好排涝抢险期间所有泵站电力供应及照明准备。
应急管理局:做好随时处置防内涝抢险安全责任事故准备。
3.4 排水准备
县城区管理局、成安镇要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城区内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雨、污管线进行全面清淤、维修 和维护,保持排水畅通。对辖区内的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故障设备,确保汛期各泵站正常运行。此外县城区管理局、成安镇要备足备用泵、暂时泵,确保能够随时启用。县城区管理局负责城区有沟盖板路段巡查、检查、故障排除,县城区管理局负责城区内有承重板路段巡查、检查、故障排除,按照泵站所在的街路负责该路段,成安镇负责做好各街道及社区的明沟排水及疏通工作。要对桥洞进行死看死守,在水位超过 30 厘米时,县交通局要采取暂时封闭措施,设立警示标识。对没有雨水管线的地段,挨近雨水井附近,安排专人打开雨水井盖,进行强排同时各泵站要严格值宿制度,保证 24 小时人员全员上岗,确保每天有一位领导带班,并保证手机 24 小时开通,为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可靠排水信息。各社区分别负责本社区内的低洼地段。
4.1 应急响应信息
指挥部发布中雨以上预警后,县气象局派专人值守监控中心平台,并适时将易涝区内涝水位数据和降雨量数据报送县防汛指挥部,作为启动防内涝抢险应急响应的决策依据。
4.2 应急响应决策
指挥部接到县气象局水位数据和降雨量数据报告后,指挥召集指挥部成员会商(视情况采取会议、电话或者对讲机对讲方式),根据内涝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适时作出防内涝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并通过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相关指令。
4.3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 1 )Ⅳ级响应
积水深度达到 30 厘米,县防汛指挥部按Ⅳ级(蓝色) 预警响应与行动。
( 2 )Ⅲ级响应
积水深度达到 40 厘米,县防汛指挥部按Ⅲ级(黄色) 预警响应与行动。
( 3 )Ⅱ级响应
积水深度达到 50 厘米,县防汛指挥部按Ⅱ级(橙色) 预警响应与行动。
( 4 )Ⅰ级响应
积水深度达到 60 厘米以上,县防汛指挥部按Ⅲ级(红 色)预警响应与行动。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区防汛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浮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5.2 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对城市防洪的重点工程设施,各单位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浮现险情后,责任单位应即将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5.3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5.4 物资与资金保障
县防汛指挥部要对物资储备及运输车辆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县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保证抢险时运得出、用得上。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及时补足。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