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7.01 | 索引号: | 00062146-4-1702-2022-1014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第二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监管部门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遵循随机、公正、规范、均衡的原则,促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联合抽查单位
发起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三、联合抽查目的
1.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2.建筑施工资质证监督检查;3.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4.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四、本次抽查行业和比例
在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企业、劳务企业,在成安县建筑的施工企业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五、检查对象的抽取
从在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企业、劳务企业、监理企业,在成安县建筑的施工企业按照行业和比例抽取。
六、检查执法人员的抽取
由参加部门从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我局将抽取执法人员2人参与本次抽查。
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随机的原则。有随机抽取系统的要使用随机抽取系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予以监督。
七、检查的时间与方式
1、抽查时间:2024年7月1日-8月31日
2、抽查方式:(1)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2)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作为联合检查的依据。
七、在被检查企业
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各检查组确认被检查企业名单和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实施检察机关对抽取的企业确定不参加检查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依据反馈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合检查组组成单位,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制定并实施联合检查计划。
联合检查组应当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执法人员要依据本部门职责,按照本单位工作安排移交相关科室,做好后续处理,不得私自解决,一经发现或被检查对象举报,将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不正常的市场主体,各有关部门应作为严格限制其招投标、政府采购、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结果要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向社会公示。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