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4.23 | 索引号: | 00062104-2-0404-2011-1073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成安县民政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
通 告
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现将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的概念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和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二、非法社会组织类型
“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未依法登记而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名义,具体名称使用主要包括“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联盟”等名称。
三、非法社会组织的识别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要对象社会组织进行识别,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对于查找不到或信息不符的组织,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10-7289126
电子邮箱:caminzheng@1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成安县有所为路95号143室
五、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联系方式或相关线索等。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主管部门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我局将及时移交有关线索及举报材料。
成安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