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11.08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288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大葱”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城镇***调料门市。购进日期:2024年09月02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大葱10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3kg,剩余7kg自己家包饺子用了,没有销售。当事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罚款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