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12.22 | 索引号: | 00062100-X-0204-2011-145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成政办〔2024〕23号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成安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彻底、深入排查、坚决整治、建章立制工作目标,全面系统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政府办《全省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省安委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措施》《河北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安委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三率”管理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从即日起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2025年1月27日前做到排查整治全覆盖,2025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轮“回头看”。
(一)消防。对辖区62家消防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组织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加大畅通消防通道督导力度;加大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服务机构涉及畅通生命通道方面问题的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例。(牵头县领导:程学民,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局,责任单位:县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危险化学品。持续深化“五室”搬迁,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企业要对装置开停车、非计划检维修、非正常操作或设备设施故障等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充分发挥县级“安全管家”支撑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等方面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未建立或实施的,依法实施“一案双罚”。(牵头县领导:程学民,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工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半月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重点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监管目录并及时更新,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粉尘涉爆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采取粉尘防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必须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企业要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实现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奖励、及时整改。(牵头县领导:程学民,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严格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违规运输经营等行为;开展“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常态化治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日常巡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管理,确保人人持证、技术合格上岗;对事故多发路段采取常态化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牵头县领导:高献刚,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五)道路运输。紧盯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提升路面秩序管控力度,对当年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或车辆违章率高的危货运输、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企业开展专家入企帮扶,每季度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高风险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名单,强化协调联动,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牵头县领导:刘志民,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六)建筑施工。严格危大工程危险作业面减员控员管理,高危区域、脚手架搭建、混凝土浇筑、基坑工程等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限人减人措施,脚手板、提升架和吊篮作业不超过2人;脚手架搭设作业、使用和附着式脚手架现场拼装、拆卸时,每个立面或每30米为一个独立区段,区段间保持独立,每一独立区段架体上作业人数不超过9人且不得集中。悬挑式操作平台使用时平台内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等;严格现场物理隔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设置防护栏,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绝缘材料,模板安装、拆除作业,设置围栏,并专人监护;践行高处作业安全承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高处作业人员一律签订《安全承诺书》,承诺杜绝高处作业危险行为、承担违规作业责任;严查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等行为;对一般隐患多发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一律逐级倒查专职安全员、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履职责任。(牵头县领导:程学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七)燃气。确保高风险区域燃气管道PPB级泄漏检测全覆盖,对列入高风险区域的燃气管道每月进行一次PPB级泄漏检测;夯实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督促项目建设相关责任方和燃气企业严格落实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落实管线调查交底、签订保护协议等涉气施工管理制度,严禁盲目施工;持续加大液化气打非治违力度,严查“瓶、灶、管、阀、用气环境”,不放过任何问题线索,坚决端掉“黑窝点”“黑气瓶”;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分别由9个乡镇、经开区以及发改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等7个单位分工负责,发改局负责有所为路、寇公路(政府街)、新兴街餐饮用户;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迎宾大街、朝阳路(老南环路)、富康大街、平安大街餐饮用户;市场监管局负责凤凰路(邯大路)、光明北街餐饮用户;应急管理局负责青云路、向阳街餐饮用户;交通局负责乾候街、通魏路(乾候饭店西)、学院路餐饮用户;消防救援局负责东城北大街、东城街、小北街、永安街餐饮用户;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流动商户,其他由乡镇属地负责。(牵头县领导:程学民,牵头单位: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八)特种设备。对所有特种设备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逐台设备制定《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清单》;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比对和人员培训整顿,严格检验检测发现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切实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每季度对全县特种设备事故风险、重大隐患、行业状况等开展分析,加强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研究,督促企业对设备逐台赋码、建档,及时更新特种设备数据信息,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实施分级管理;突出化工、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锅炉、气瓶等重点设备,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暗查暗访;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从事经营性改装原厂配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等行为。(牵头县领导:杨艳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九)农业机械。加强农业生产企业监管,建立健全定期检测和随机抽查机制,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测;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疲劳和酒后驾驶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定期的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牵头县领导:霍鸿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文化娱乐。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防范KTV、电影院、公共图书馆等人员密集文化场所因拥堵、踩踏等原因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定期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检查,对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疏散通道违规堵塞、安全出口被封堵的安全隐患。(牵头县领导:高献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教育。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要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和机构安全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教育“1530”制度,严格校园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学校和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学生开展防震、消防等应急演练;建立局领导包联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结合安全形势和工作实际,定期到包联乡(镇)和学校指导学校安全工作;不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学校和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暗访;建立健全学校和机构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末端落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县领导:杨艳峰,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医疗。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监督管理;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等行为;整治卫生健康单位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牵头县领导:杨艳峰,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民政。彻底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明确专人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排查门窗设置是否影响逃生和救援;养老机构要对机构内户外消防管道进行保暖加护,落实防冻保温措施;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牵头县领导:高献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公安局负责大型活动等群众聚集场所;发改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等商业活动场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电影院;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负责网吧、KTV等休闲娱乐场所;教体局负责台球厅等体育场所。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全面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制定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严防人员密集场所因出入口数量不足或宽度不够,人员限流措施和现场秩序维护不合理等原因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牵头县领导:刘志民,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电力。检查变压器、开关柜、断路器等设备外观有无破损、变形、腐蚀,运行时声音、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与过热现象,绝缘性能是否良好,连接部位是否牢固,有无渗漏油情况;变压器按照“有能必有罩”要求,严格落实物理隔离措施;加强排查输电与配电线路运行情况;排查线路走廊内有无树障、建筑施工等外力破坏风险,导线是否有断股、磨损、垂度异常,绝缘子有无老化、破损、自爆,金具是否完好,线路下方是否有违规建房等。(牵头县领导:程学民,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六)烟花爆竹。各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上级政策,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提前谋划,要打击违规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重拳打击“黑窝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向当地环保、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牵头县领导:杨艳峰、刘志民,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小散乱。各乡(镇)、经开区要强化“小散乱”、废弃厂房、废弃仓库监管,严防“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加强精细化管理,摸清本辖区“小散乱”单位底数,建立清单和台账,实行“一企一策”,对符合生产经营的单位要纳入监管管理范围,对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取缔关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各乡镇、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特点,有针对性明确本辖区排查整治重点,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临街商铺、流动摊点、小作坊等部位不间断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及时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处置,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地,严防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一是严格县级领导责任。县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主管县领导要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隐患在一线发现,原因在一线分析,整改在一线落实。二是严格属地党政领导责任。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党委(工委)分别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工委)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和管委会分别每半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半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频次不得低于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三是严格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党委(党组)每半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及时梳理分析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半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频次不得低于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四是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危化、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到本企业高风险区域巡查值班1次;厂级对重大风险、车间对重大和较大风险、班组对所有风险,每天至少组织1次排查,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成灾之前。
(二)推动末端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努力实现“三率”和“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排查整治。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以推动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主线,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发扬“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善于发现问题,勇于较真碰硬,敢于曝光典型,开展严督实查。将自查问题隐患“零报告”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对事故多发以及监管薄弱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不留死角盲区,形成高压态势。
(四)强化闭环整改。县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现场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并严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项挂牌、盯办整改、验收销号,要建立专门台账并及时录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县安委办将定期抽查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或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属地政府予以关闭。要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定期复盘,分析根源性问题和深层次不足,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补齐短板。
(五)严格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夜查、线上巡查、拍摄制作专题片等方式,提升执法检查实效。以铁的意志、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同类问题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发现存在应查未查、应报未报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严格倒查责任,依法从重惩处。
(六)严格追责问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发生事故的,既要查事故单位的主体责任,也要查行业监管责任。对组织自查自改工作不到位、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的部门,给予警示提醒、约谈通报;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追究追究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通报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期内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排名变化情况,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备案。
五、工作制度
(一)工作专班制度。县级成立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县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排查整治工作。县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落实告知提示、调度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汇总、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各乡(镇)、经开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情况报告制度。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12月23日下午17:00前将集中攻坚排查整治方案报送至县安委办,每周四下午14:00前向县安委办报送问题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县安委办将每周形成工作专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安委办。
(三)闭环管理制度。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对排查出的隐患坚决迅速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四)包联核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明确包联责任人,盯办整改、复核验收。县安委办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或者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五)督导检查制度。县安委办明查暗访组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明查暗访,对隐患排查隐患进行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六)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和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严格兑现奖励,做到有报必接、查实必奖、应奖尽奖、快奖重奖,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从业人员举报、报告事故隐患的主动性、积极性。
附件:1.重点共性检查内容
2.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3.成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平台二维码
附件1
重点共性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是否狠抓现场管理责任末端落实。
4.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业务水平、符合任职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作业资格,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加强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将外包外租、灵活用工人员统一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围。
5.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硬件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等情形是否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6.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常态化组织开展风险精准辨识、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深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
7.是否及时发现、制止作业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8.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训练和应急演练。
附件2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三率”管理落实情况 | 自查督查情况 | 排 查 整 治 情 况 | 精 准 严 格 执 法 情 况 | 健全机制情况 | ||||||||||||||||
风险辨识 情况 | 风险管控措施 落实情况 | 企业自查 | 部门督查 | 专家帮扶 | 总 数 | 企业自查整治 | 部门督查整治 | 立案 | 经济处罚 | 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 | 警示约谈 | 党纪政务处分 | 移送司法机关 | 部门健全机制情况 | 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 ||||||
较大风险 | 重大风险 | 减人限人 | 物理隔离 | 科技赋能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
单 位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次 | 次 | 次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起 | 万元 | 家 | 人 | 人 | 人 |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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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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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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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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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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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道路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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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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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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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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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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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化娱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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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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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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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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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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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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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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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小散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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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乡(镇)、经开区报送本辖区情况,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报送县本级情况。2.统计数据为累计数。
附件3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二维码
举报电话:0310-728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