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1.13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310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县级本级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豆腐”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豆腐。被抽样单位:成安县辛义乡***日杂门市。购进日期:2024年09月11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豆腐3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3kg,没有销售。该门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