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 成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 知

发布日期: 2025.03.12 索引号: 00062104-2-1403-2011-1073
发布机构: 民 政 局 文号:
主题 词: 民政、扶贫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成安县民政局  成安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

  

 

各乡(镇)、敬老院、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邯民[2024]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文件要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根据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特困人员由原来的不低于9984元/人/年调整到不低于10764元/人/年

(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要求全自理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半自理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0%,全护理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照料护理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调整。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成安县民政局      成安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