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2.28 | 索引号: | 01288557-1-0404-2021-1020 |
发布机构: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3月 1日至3月31 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抽查。
三、抽查计划及内容
本次计划由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起对我县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参与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选取抽查事项,汇总为本次多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表。
四、参加部门及单位
1、发起部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参与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名单抽取
(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方案,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被抽查检查对象,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各成员参与单位至少两名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冀上双随机”软件录入检查结果对外公示。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单位负责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并制定本次的《“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参与单位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登录“冀上双随机”录入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应有作用。
(二)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我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现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成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