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3.05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315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市监[2025]43号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分局: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市监函〔2025〕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分两次集中开展,第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第二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突出整治重点。以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破坏自然资源、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无照经营活动为整治重点,以集贸(专业)市场、特色生产经营村镇、旅游景区、工业园区、车站码头、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等无照经营易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散煤经营者、出入境中介机构、婚姻中介机构、文身机构、住改商、烟酒门市等与无照经营行为关联度高的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掌握辖区内无照经营实际状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进行处理。
(一)强化规范引导。在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经营者集中区域,推广亮照经营示范建设活动,打造亮照经营示范街区等措施,提升辖区持照经营、亮照经营水平。注重研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营行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三新"经济规范发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无证经营行为,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无证经营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及时抄送有关部门,共同守牢安全底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持续提升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共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分别于5月7日、9月7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统计表;12月7日前上报全年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请随时报送。
联系人:冯晓卫,7216871
附件:2025年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