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2.27 | 索引号: | 00062100-X-0204-2011-146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成政字〔2025〕2号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成安县中央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2025年成安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2025年成安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25〕1号),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引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聚焦小麦、玉米、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优势产区,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2025年成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20万元,实施绩效面积不低于9.9万亩。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
2025年成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玉米、小麦生产的关键环节,开展玉米机械收获+籽粒运送、小麦旋耕作业服务。原则上不再对小麦机收、小麦统防统治环节的服务给予补助。对玉米统防统治服务环节的补助,要与其他环节的托管服务结合起来进行,不可与农业植保部门开展的统防统治补助重合,原则上不支持统防统治单环节的托管服务。
1.实施地点和面积。2025年成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范围内推进实施,实施绩效面积不低于9.9万亩。
2.补助环节和标准。开展玉米机械收获+籽粒运送、小麦旋耕作业服务。玉米机械收获+籽粒运送市场服务价格每亩105元,财政补助28.35元;小麦旋耕市场服务价格每亩70元(旋耕两遍),财政补助19.6元;以上两个环节共补助资金820万元。
3.绩效面积和补助资金。按农业农村部要求,项目实施面积和补助采用新的计算方式,对部分环节托管服务需要将作业面积按权重折合计算为绩效面积,测算公式为:多环节托管服务绩效面积=“耕”环节作业面积×36%+“种”环节作业面积×27%+“防”环节作业面积×10%+“收”环节作业面积×27%。我县任务绩效面积不低于9.9万亩。
单个服务环节补助资金=作业面积×服务市场价格×补助比率。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等于各环节补助额之和。我县补助资金合计820万元。
4.时间节点及安排
2025年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3-8月,做好政策宣传,按照实施程序确定服务组织;
2025年9-11月,开展玉米机收+籽粒运送、旋耕作业服务;
2025年12月,组织开展抽查验收,向财政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拨付补助资金;搞好项目总结,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注:玉米、小麦生产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同一地块因种植户调整种植其它作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到其它地块。
(二)制定标准
1.实施主体的选定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由围绕粮棉油和其它重要农产品生产,从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项目实施主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范围内。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优先安排四类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一是优先支持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典型案例、省级十佳品牌、省级示范等服务主体。二是优先支持开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服务主体。三是优先支持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和玉米生物育种产业化种植的服务主体。四是优先支持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服务小农户,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的服务主体。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1)玉米机械收获+籽粒运送环节作业质量标准如下:玉米联合机械收获地块符合一般作业要求,一次性完成机械摘穗作业。要求籽粒损失率≤5%,果穗损失率≤7%,籽粒破损率≤5%,苞叶未剥净率≤15%,秸秆还田留茬高度≤80㎜,粉碎长度≤100㎜,粉碎合格率≥85%,还田秸秆抛撒不均匀率≤20%,应做到抛撒均匀,无堆积现象。籽粒运送按服务对象要求送到目的地。
(2)小麦旋耕作业质量标准:旋耕深度12-15厘米,土壤细碎,地面平整,每平方耕层土块外形≥6厘米的不超过5个,跨两幅在4米宽地面高差≤4厘米。
(三)优选服务组织
1.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方案审批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项目内容、补贴标准和承担条件等进行公示,接受全县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并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名录库遴选、专家评审等多种规范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优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数量不低于7家。
2.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四)监督管理项目实施
1.不得突破“八条底限”。一是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30%,并随着项目实施逐步降低补贴比例。二是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三是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单个服务组织,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为分别为10万元和12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作用,将小农户托管服务需求集中起来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视为服务对象是小农户。四是面向小农户的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小农户的比例不得少于50%。各服务主体直接通过“一卡通”或“社保卡”等形式将小农户应得到的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各服务主体应在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服务主体将小农户应得部分拨付给小农户。要确保服务主体按市场价格收费开展服务,不干扰市场价格形成。五是承担单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原则上不少于7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六是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此类中介费用。七是只能将补助资金用于对服务环节补助,不得自行扩大补助范围,不允许将项目资金对购置设施装备和种子肥料等农资、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进行补助。八是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印发或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县级政府承诺的项目管理经费必须落实到位。三是必须使用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使用的托管服务制式合同,四是项目实施情况质检程序必须规范,鼓励采取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应用等智能信息系统留痕查验、第三方抽查核实项目面积质量等举措。五是必须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支付管理平台”。
3.协调好“两个关系”。一是协调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宣传组织农户参加托管服务的居间作用。二是协调好与金融保险机构的关系,争取金融保险机构的融资和保险服务。
4.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农业农村部或者省推荐使用的制式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内容。
5.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保留相关作业资料。
6.服务对象作业核实。采取设立质检员、村委会审核、村内公示等多种方式对作业情况进行核实。待作业完成后,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与质检员检验确认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3),服务组织法人代表、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代表、质检员三方签字(对经营主体是小农户的,可经小农户同意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等代签),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对服务组织作业单进行审核确认,编制《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将确认表(附件3)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4),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级验收核查和结算的依据。
(五)检查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服务面积进行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可以采取直接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方式进行,将验收核查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5),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六)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5),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分别于每季度末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经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项目主管单位。二是做好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总结,2025年12月底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内容包括2025年任务面积完成进展、补助种类及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资金拨付、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三是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12.43.123:81),按要求及时登录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zyzf.xnzb.org.cn),填报上月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项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审定、项目的实施、核实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围绕既定目标及早谋划,找准关键环节,明确节点时限,健全责任制度,监管责任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在作业服务前期,组织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开展机手上岗培训,落实相关物资储备,检查检修作业机械设备。
(二)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县政府安排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主要用于第三方质检、托管服务合同及作业单印制、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加强资金监管。加强资金监管,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审查,已经享受其他项目财政补贴的同一社会化服务不得重复补贴。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健全项目退出机制,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服务组织,坚决退出项目实施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探索取消对市场机制成熟环节的支持、逐步降低补助标准、将腾出资金扩大服务区域和范围。
(四)搞好宣传引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推行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资金任务测算表(粮油作物)
2.XXX(实施主体)2025年XXX县(市、区)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3.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
4.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
5.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6.成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粮油作物资金任务测算表
填表单位:成安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 作物 名称 | 服务环节 | 具体服务 内容 | 作业面积(万亩) | 按权重折合后绩效任务面积(万亩) | 服务市场价格(元/亩) | 补助 比率 (%) | 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代号 | —— | —— | —— | 1 | 2 | 3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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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米 | 1.耕 (36%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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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 (27%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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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 (10%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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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 (27%权重) | 机收+籽粒运送 | 16.861 | 4.552 | 105 | 27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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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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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种小计 | 16.861 | 4.552 | —— | ——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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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麦 | 1.耕 (36%权重) | 旋耕 | 17.449 | 6.28 | 70 | 28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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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 (27%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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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 (10%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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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 (27%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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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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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种小计 | 17.449 | 6.28 | —— | ——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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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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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小计 |
| 10.832 | —— | —— | 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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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文清 联系电话:13180533918
注:1.平衡关系:①5=3×4×1 ②2=1×相应权重 ③5÷2≤100(适用单季作物)
2.“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的“按权重折合后绩效面积”,按作业面积计算。
3.“全县小计”一栏的“作业面积”,根据不同作物各环节实际作业面积情况分别填写,种植的单季作物有一个以上社会化服务环节覆盖的区域按自然亩计算该作物作业面积,种植两季作物加倍计算。如一亩地上,先后种小麦、玉米,按两亩计算。
4.具有明显地方优势特色的经济作物项目测算时,参照上表设计《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资金任务测算表(经济作物)》,表中的服务环节可根据经济作物的特点设置4-6个,按每个环节服务费占总服务费的比重确定各服务环节权数,采取将各环节作业面积乘以相应权数测算绩效任务面积。
附件2
XXX(实施主体)2025年XXX县(市、区)
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样 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xxx县(市、区)xxx(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XXX(实施主体)XXX县(市、区)
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种类与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几个关键环节和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实施面积、服务价格、财政补贴数额、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每亩作物单季补助标准等,以及涉及到的作业乡村地点、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附件材料
包括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反映服务内容的图表资料等。
附件3
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
服务主体名称:
作业内容 | 作业 时间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亩) | 质检合格面积 (亩) | 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个数 | 后附作业 单张数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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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经手人(签字):
注:1.本表由县级印制,使用时由村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情况填制,经村委会盖章生效。
2.本表后附服务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作业方保存,一份用于村委会汇总公示。
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服务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序号 | 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名称(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 作业地点及主要内容 | 作业 时间 | 作业面积(亩) | 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联系电话 | 接受服务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代表签字 | 质检合格面积(亩) | 质检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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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县级印制,使用时由服务主体法人代表,接受服务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代表,质检员三方签字生效。2.本表附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后。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作业方保存,一份用于村委会汇总公示。
附件4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
村委会(盖章): 日期 :
序号 | 补贴对象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亩) | 补贴资金 (元) | 质检员质检情况 | 备注 | |||
姓名 | 质检面积(亩) | 补贴资金 (元)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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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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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经管理部门或政府(盖章): 经手: 日期:
附件5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序号 | 补贴对象 | 账号 | 联系方式 | 作业质检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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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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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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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备案,另一份用于报账。
附件6
成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霍鸿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付 饶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彬彬 县财政局局长
吴晓军 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池长春 成安镇党委书记
连世英 漳河店镇镇长
杨 威 商城镇镇长
丁海强 李家疃镇镇长
路如岩 道东堡镇镇长
刘文涛 辛义乡乡长
郭浩然 柏寺营乡乡长
李金虎 北乡义镇镇长
孟晓红 长巷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付饶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