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乡义镇行政检查程序

发布日期: 2025.05.06 索引号: 77915322-9-1702-2023-1015
发布机构: 北乡义镇 文号:
主题 词: 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一、工作流程

  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按以下步骤实施:

  1.表明身份。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或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

  3.决定。发现违法问题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4.复查。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按期复查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5.归档。将相关检查资料立卷归档。

  二、行政检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