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5.06 | 索引号: | 77915322-9-1702-2023-1015 |
发布机构: | 北乡义镇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综合政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一、工作流程
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按以下步骤实施:
1.表明身份。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或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
3.决定。发现违法问题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4.复查。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按期复查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5.归档。将相关检查资料立卷归档。
二、行政检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