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07.01 | 索引号: | 00062116-5-0404-2011-1380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利民小区业主预告登记证书
遗失声明
利民小区业主田主岭3-1-15、未军红4-1-5、王晶晶4-3-7、王利民1-2-17、陈红海4-2-3、白会超3-2-302、武丽红4-4-11、杨学海4-1-4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利民小区预告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