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湖一号业主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5.07.01 索引号: 00062116-5-0404-2011-1382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南湖一号业主不动产证明

遗失声明

 

南湖一号业主刘姿慧,房号8-1-1201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湖一号小区冀(2020)不动产证明第000125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