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南湖一号业主不动产证明
遗失声明
南湖一号业主张艳平,房号为5-2-803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湖一号小区冀(2020)成安县不动产权证明第000128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