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04001

发布日期: 2024.02.08 索引号: 00062116-5-0404-2011-1483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案卷编号 违法单位/姓名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文书日期(年月日)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04001 武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2004年8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02年修订的《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及《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并处罚款。
3、对建筑物,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
2024.02.04 行政处罚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