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02.07 | 索引号: | 00062104-2-0304-2011-1001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民政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一、2017年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一)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我们紧紧围绕“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主线,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急难救助先行”的工作思路,在全县初步建成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7年城镇低保对象2657户、5391人,农村低保对象9207户、15005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3851.9万元,确保了全县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60元,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282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60元,平均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5元。二是坚持动态管理。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125人,其中死亡人员165人,因家庭生活变化不符合629人,其他原因清退331人;新增农村低保559户、827人,城镇低保对象78户、154人。三是分类施保。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困难程度,经村评议、乡审核,确定低保金发放数额。针对无任何经济收入的特困家庭实行全额施保,即每人每月305元。
2.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2017年全县共有特困人员1385人,其中分散人员1281人,每人每年供养标准4980元;集中人员104人,每人每年供养标准8750元。供养水平在全市名列前茅。经鉴定、签署供养护理协议后,对全县250余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亲属,每月分别发放护理费222元、148元,较好地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水平。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17年救助27162人、825.3万元。一是提高了救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建档立卡人员除基本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外,自付合规费用,特困供养人员县域内住院治疗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80%,封顶救助7万元。患重特大病超过救助封顶线的,超过部分再给予90%救助。二是率先开展门诊救助。对患透析、癌症、白血病等病种实施门诊救助。起付线10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给予70%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三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报销,出院即报。
4.救灾和临时救助工作。一是2017年春节前夕,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慰问帮助困难群众1000余户。二是下拨乡镇救灾款145.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20余万元,棉大衣1000件,棉被1000件,确保了全县灾民、困难群众生活稳定。
(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经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34户、4325人。2017年拨付扶贫资金345万元。一是顺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组建了234个工作队,对全县的农村人口重新识别认定。二是督促5个贫困村完成了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报账手续。三是调整结对帮扶工作。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初步工作完成后,及时调整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帮办难事实事,提高了贫困户生活水平。
(三)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2017年,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显著加强。一是配强人员。11个乡(镇)、工业区,每个乡(镇)、工业区建立民政服务中心,平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村村均建立民政服务站并配有民政协理员1名。二是经费保障。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给予乡镇民政助理员、村级民政协理员定额补贴。三是统一规范。各乡镇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图板,统一村级制度、流程模板,统一印制了明白卡2万余份,实现了“五有”,即有人员、有阵地、有制度、有编制、有经费,规范了基层民政工作职能和服务流程。
(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有效
1.圆满完成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对照创建细则,通过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完善台帐资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等措施,省双拥检查团对我县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经评选公示,2017年12月2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我县为“双拥模范县”。
(五)残疾人两补工作、婚姻登记工作、地名工作、福彩工作、老龄工作、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养老机构安全建设等其它各项民政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