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
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我县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达到《成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县民政局机关全体、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工业区启动全县民政系统一盘棋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合力发挥民政部门在灾后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设立成安县民政局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总 指 挥:贾学信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陈文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福新 县民政局副局长
纪海波 县地名办主任
张艳波 县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民 县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任洪亮 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贾慧芬 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2、主要职责
我县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后,根据救助工作需要,副总指挥提请总指挥启动本预案;总指挥宣布启动指挥部及其下设各组运行;领导机关、直属各单位及全县民政系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机构、成员、职责及运行方式
指挥部下设“七组”。“七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灾情核查组、后勤保障组、生活救助组、接收捐赠组、信息发布组、纪检监察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文亮 副组长:宋 鉴
成 员:朱信博、 纪小兵、郭文艺、崔朝清
职 责:安排各组做好应急值守;上传下达指挥部重要决策;协调各组运行;收集汇总“七组”每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向总指挥报告;县财政局及时划拨本级和上级救灾资金;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上报灾情报告;跟踪捐赠接收情况;协调有关部门、驻县部队支援;协调协议单位调拨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运行方式:①召开各组组长会议,部署各组工作任务。②获悉灾情后1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局救灾处报告初步情况。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根据灾害发生地政府抄送的灾情报告,结合灾情核查组核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市局救灾处报灾情文字报告。灾情发展、损失程度、需救助情况有较大变化的,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市局救灾处报续报、核报。③与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市局救灾处及各组保持24小时不间断联系。④协调县卫计委和县红十字会,向灾区调拨医药物品,派出心理专家和志愿者。⑤协调县财政下拨救灾资金。⑥协调驻县部队支援。⑦协调美食林、新赵都等大型超市,紧急调拨水、食品、毛巾被等生活物资。⑧协调质检部门派出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做好救灾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⑨保障各组工作车辆、抽调人员、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⑩每日下午17时,向副总指挥和总指挥汇报当日各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需帮助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直至总指挥宣布救助过程结束。
2、灾情核查组
组 长:任洪亮 副组长:李 涛
组 员:贾丽英、杨 彬、温 琦、李 星
职 责:与涉灾部门一同深入重灾区一线核查灾情,核实人员伤亡、房屋倒损情况,汇总农业、林业、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受灾情况,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协调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会商评估,互商互通,确保灾情数据客观一致。
运行方式:①按照指挥部会议的部署,以县减灾委办公室名义协调涉灾部门迅速赶赴灾区现场。遇交通中断情况,通过卫星电话、报灾终端、无线对讲等设备,与受灾乡镇、工业区对接,了解初步情况。多地同时受灾的,分组前往。②携带必需的现场办公设备。③与当地民政部门一同现场查看灾情,做到“三看五问”:即看受灾现场、看受灾程度、看受灾人员和房屋、物种;问受灾户、问村委会、问乡镇民政、问涉灾部门、问自救措施。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保存照片和影像资料。④召集县、乡两级涉灾部门初步估算损失程度和灾区需求,互通情况,统一数据,民政主报。会商后,由当地民政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会商结果。并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办的要求做好后续工作。⑤指导灾害发生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向县民政局救灾处报告灾情初报、续报、核报。
3、物资保障组
组 长:纪海波 副组长:丁恩光
组 员:张 楠、李 宁、朱建伟、刘志彬、赵志国
职 责:筹措、调运、调配灾区急需的米、面、油、方便食品、饮用水、衣被等日常生活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运抵灾区。
运行方式:①根据灾区需求,启动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调拨灾区需要的棉衣被、帐篷、折叠床等应急物资。②调运救灾棉衣被的车辆集结地点为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院内。调运水、食品、毛巾被等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按照美食林、新赵都指定地点集结。③调运救灾物资要安排2名以上专人出库、交接、清点,登记造册,准确无误后移交生活救助组签收。④充分考虑气候、季节、保存、运输、时间等因素,请商家尽量提供保质期相对较长、有质量检验标志的方便食品、饮用水等。⑤各类应急物资特别是食品、水等出库前,请质检部门派出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做好质量检验工作,把好物资质量关。
4、生活救助组
组 长:李福新 副组长:李雪涛
组 员:李臣勇、刘 伟、赵红亮
职 责:与受灾地和事故发生地民政部门一道,妥善安排好受灾人员临时吃、喝、穿、住、医;跟踪、督导救灾物资及时发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有灾情无灾民。
运行方式:①分别制作应急物资接收、发放清单,专人清查接收的应急物资种类和数量,准确无误。②会同当地民政部门统一发放。③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新的需求。④当日工作结束后,接收和发放的救灾物资清单报综合协调组。⑤根据需要,在灾害发生地民政直属福利机构内设立临时安置点,设施醒目标志,优先安排受灾群众中的老年人、妇女、儿童、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外来务工人员进驻。⑥必要时,在县救助管理站内设置安置点,协助做好外地滞留人员撤离、返乡和当地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⑦指导灾害发生地民政部门对因灾倒损房屋的受灾群众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不漏户。⑧检查或抽查当地设置的临时安置点,指导当地开展救助。遇无法现场协调解决的事项报综合协调组。
5、接收捐赠组
组 长:张艳波 副组长:李振飞
组 员:刘 坤、赵芬红、肖彩红、乔改英
职 责:开展救灾捐助活动,设置捐助站点,公布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地址、热线电话、开户行和账号;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募集救灾资金;妥善保管捐赠款物,做到分文不差,转账及时,专款专用;每日向综合协调组书面报告情况。
运行方式:①本组成员集中办公。根据捐赠规模配备专业验钞机2-5台。②两人一组负责接收。③财务处发放接收捐赠票据。④捐赠数额巨大需银行帮助的,报综合协调组帮助协调相关银行派人点钞验钞。⑤制作县直单位、驻县单位、企业公司和个人捐赠登记册,将捐赠者信息登记完整、清晰、无误,录入电脑存档。⑥捐赠接收资金每日及时存储于指定银行账户。⑦接收款物数额每日报综合协调组备案。⑧捐赠活动结束后,经本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向综合协调组提交文字报告并附上打印的捐赠登记册,报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审阅。
6、信息发布组
组 长:张建民 副组长:刘跃松
组 员:王向楠、陈运玲、侯凌梅、刘文娟
职 责:收集各组相关动态信息,在民政系统和相关媒体报导;通过新闻媒体或互联网,统一发布灾情;通过晚报和日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和倡议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安置、心理疏导等工作。
运行方式:①根据指挥部要求进行相关报导和信息发布。②按照指挥部部署,将接收捐赠情况报市政府审定,通过相关媒体公示捐赠结果。③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加县政府安排的新闻发布会。④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向全县社会团体发出倡议,引导社会组织派出志愿者有序参与灾后救助工作中。
7、纪检监察组
组 长:陈文亮 副组长:郭海峰
组 员:乔 衡、崔孟川、张 丽、李 娟
职 责:督导救灾法规、有关文件规定和指挥部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查处救灾工作中的违法违规事件;全程跟踪审计救灾款物接收、分配、使用发放情况;接待并受理群众上访举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类检查审计救灾款物;向指挥部递交检查审计报告。
运行方式:①与各组保持衔接。②检查各组运行情况,确保各组工作效率。③救灾款物下拨1日后,前往灾区检查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发现问题,严肃查处。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审计。⑤检查和审计情况报总指挥部。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工业区)、各直属单位要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选派精兵强将,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有灾不乱,应对有力。
2、局各直属单位人员、车辆由综合协调组根据需要随时统一调遣使用。
3县殡葬管理处负责遇难者遗体整理、运送、存放和信息登记等项工作;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年幼孤儿的临时安置和养护;县救助管理站负责设置临时安置站点,接收受困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并帮助返乡。
4重大事故性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