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1)对防洪排涝设施要专人监控,加强水灾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
(2)督促道路交通和水上行业要加强对汛期自用车(含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遇暴雨天气和桥线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督促各村委会要加强村内坑塘排洪设施排查加固,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一)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当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并达到100mm及以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二)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包括灾情图片),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物资准备
防洪防汛抢险物资需储备: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运输车辆安排
由后勤物资保障组随机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