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成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18.02.08 索引号: 78704768-8-0103-2011-1000
发布机构: 成安经济开发区 文号:
主题 词: 政务信息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河北成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清单

部门设置和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1

按照授权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中共成安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履行党委系统宣传、组织职责;

党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区内党务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区内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主要工作目标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督办;

负责机关管理、后勤服务

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和上传下达、接待协调、会务组织承办、印签公章管理等工作

2

编制辖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辖区内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审批或审核各类进区项目。

经济发展局

 

 

负责指导区内企业技术进、新产品研制开发,企业管理及经济指标考核、统计等工作。

负责经济技术项目的洽谈、引进、开发、消化、吸收。

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出口创汇、涉外经济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为投资者提供系列化服务等工作

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教育、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区内所辖农村的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负责区内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负责编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农村的村民自治工作、村务账务的管理、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征兵和退伍军人安置等村级行政事务的管理;

负责区内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区内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编制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审批或审核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区内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

规划建设局

 

 

负责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审查设计方案。参与区内建设验线、跟踪管理、验收、监督检查、查处和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指导托管村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区内供排水、供热、电力、电信、燃气、市容和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内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区内绿化的行业规划、管理。

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

负责辖区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

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及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制定管委会内部各项财务制度。

财政局

 

 

负责区内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的编制、收支计划的组织执行。

 

负责区内各类企业的财务审计、监督及会计人员管理、审查工作。

 

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收费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征缴工作。

 

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

负责协调辖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

负责与上级发改、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建立有机联系,集中受理入区企业办理事务,对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协调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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