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08.16 | 索引号: | 00062118-1-1404-2011-1006 |
发布机构: | 教 体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教体局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冀教督[2013]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积极推动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加快县域内教育工作科学、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现对学校督导的“全覆盖”,以督学责任区为平台,把每所学校都纳入督学的“责任区”范围;实现对学校的“全过程”督导,督学实施不定期的随访督导和回访,全程了解学校发展;实现对学校的“全方位”,督导组建不同专业的督学队伍,深入学校的各个方面。通过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指导每所学校找准发展定位,帮助每所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每所学校走上内涵发展之路,最终让每所学校在每个学期每个年度都有进步,进而推动教育成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子江
副组长:侯志平 滑成洲 李海林 韩 岗 叶永红
成 员:各责任区督学
职 责:杨子江负责督学责任区全面工作,叶永红具体负责督学责任区的人员、经费等事项的安排、沟通、督导工作及本责任区督导工作,侯志平、滑成洲、李海林、韩岗负责本责任区的督导工作。
三、督学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
区 长: 侯志平
常务督学:任国强 靳志刚 郭 勇
责任督学:郭焕文 耿秀生 刘晓丽 李 霞
张春雷 王 磊 王艳彬 安海云
责 任 区:商城镇中心校、三中、横城小学
第二责任区:
区 长: 侯志平
常务督学:杨更明 闫书彬 韩丽梅
责任督学:赵金堂 赵永付 张爱军 孙玉林
李运树 李振峰 邢振芳 吴宏昌
责 任 区:长巷中心校、郎堡学校、向阳小学、
进修学校
第三责任区:
区 长: 滑成洲
常务督学:张玉鹏 丁文海 薄书玲 秦洪波
责任督学: 崔文英 姜红臣 马艳彬 李 淼
杨相林 李修山 程海英 邢凤有
责 任 区:林里堡中学、四中、北乡义中心校
第四责任区:
区 长: 滑成洲
常务督学:杨 蛟 李志明 秦书英
责任督学:安殿洪 米纪波 房民中 乔清民
郭双印 楚海涛 李廷峰 李园园
责 任 区:漳河店中心校、二中东校区
第五责任区:
区 长: 李海林
常务督学:蔡孟亮 杨丽萍 朱 崇
责任督学:赵建光 刘振兴 秦艳芳 袁玉平
李传亮 张军福 陈丽华 朱旭勇
责 任 区:成安镇中心校、职校中心、富康小学
第六责任区:
区 长: 李海林
常务督学:刘爱中 靳 海 王红芳 李明莉
责任督学:刘 刚 王海泉 王俊兰 范文学
朱雪岭 赵海玲 李雪萍 郭 庆
责 任 区:道东堡中心校、九二四学校、县幼儿园
第七责任区:
区 长: 韩 岗
常务督学:刘 飞 王凤华 李 康
责任督学:赵俊英 袁卓敏 贾志敏 白合红
王树业 刘升阳 梁禄贤 冯振国(李家疃)
责 任 区:一中、二中、特教
第八责任区:
区 长: 韩 岗
常务督学:刘延辉 席 景 刘晓辉
责任督学:李永彬 陈文喜 刘社有 陈卫华
白艳岭 李月民 蔡建民 赵彩霞
责 任 区:李家疃中心校、实验小学
第九责任区:
区 长: 叶永红
常务督学:吕先超 崔保军 刘子健
责任督学:秦文涛 吴志光 杨成立 张俊霞
侯海金 崔建民 孙建奎 常 林
责 任 区:第二实验小学、第四幼儿园、辛义中心校
第十责任区:
区 长: 叶永红
常务督学:唐雷军 杨瑞坤 王书杰
责任督学:苏天亮 霍俊芳 任丽丽 秦有连
史兆洋 孔德禄 朱利英 冯尚德
责 任 区:柏寺营中心校
四、工作方式
(一)常务督学协助区长管理本责任区日常督导工作,同责任督学共同对责任区所辖学校实行随访督导,一般采用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每次督导检查须事前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但事前不通知被督导检查单位。
(三)督导结束时必须向被督查单位或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并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督学责任区督学每月报告的情况及时作出督导结论或提出改进计划,责任区督学对学校改进计划进行跟踪督办、服务指导。
(五)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必须梳理、汇总各责任区督学督查发现的各类情况,向同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五、督学任职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督导工作。
六、督学工作职责
督学责任区的督学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委派,在各责任区范围内持《督学证》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督导的职权,并重点督导检查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督促检查和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机构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河北省教育厅《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冀教督〔2013〕19号)文件精神。
(二)重点督导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情况。
(三)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 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的督导。
(四)对本责任区域内的学校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五)对本责任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六)对本责任区域内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效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七)对本责任区域内学校完善基本办学条件情况(校舍建设与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八)对本责任区域内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
(九)对本责任区域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现、推广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对本责任区域内危及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查制止,或者责成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上报处理结果。
(十一)对教育督导部门督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十二)及时向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督导部门反映有关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主要问题及建议。
(十三)完成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各责任督学要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管理为核心,紧紧围绕教育工作重心,确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并积极开展工作。
七、督学工作要求
(一)督学责任区督学具体工作要求是:
1、每周在责任区开展督导工作2-3天,主要是开展随机查访工作。
2、每周推门听课不少于2节,检查3个校长或其他领导成员的备课、听课和参加教学活动的情况;抽查3-5位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情况,召开1-2次师生代表或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师生及学生家长对学校管理、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3、每月对责任区的学校巡查一次,并重点督查一所中学、一所中心小学和两所以上村级小学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4、每学期在责任区内开展1-2次以规范办学行为为主题的督导活动,每期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2条以上督导工作信息。
5、每年撰写一篇开展督导工作方面的经验总结或论文上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责任区督学每次督导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的陪同、宴请和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单位和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实际工作对督学责任区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区督学的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和责任区范围内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实际效果将作为对责任区督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督学责任区及责任区督学的考核
成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责任区督学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评选优秀督学责任区和优秀责任区督学,并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凡责任区学校违规办学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实(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通报批评)的,优秀督学责任区和优秀责任区督学评选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区督学在本单位年终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九、督学责任区的实施与保障
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支持督学责任区的随访督导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请县人民政府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经费来源,在保证每年10万元教育督导经费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保障督学责任区工作正常开展。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积极协助配合县责任区督学开展随访督导检查,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接受随访督导,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了解责任区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会议,审议责任区督学的“学校督导评估报告”,认真研究责任区督学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责任区督学一致认定的事实材料和评定结果,将作为对学校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