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美德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8 索引号: 00062118-1-1404-2011-1013
发布机构: 教 体 局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关于评选2018年度美德学生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一批新时代的学生榜样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度美德学生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在校学生(包括职校、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具有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品德优良、事迹感人,在同龄人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凡在以下某个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学生均可推荐。

1尊师孝亲: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知恩感恩。经常帮父母长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帮助体弱和病残的家人、亲属解决困难或问题;身处逆境不气馁,意志坚强,得到家长、邻里、老师和同学的好评;对老师有礼貌,虚心接受教育;对他人有礼貌、讲文明、有爱心;遵守纪律,热爱集体。

2助人为乐:爱护公物,拾金不昧,关爱邻里,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和其他困难人员;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为社会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在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进行保护和救助;积极乐观,与人为善,关爱他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自强自立: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锻炼,勇担责任,自强不息。吃苦耐劳、生活节俭;不依赖别人,自觉完成个人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分内之事;勇敢面对挫折和困境,奋发图强;不满足于现状,积极追求进步。

4诚信守礼:为人诚实,信守承诺,言行一致。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环境,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带动或影响家庭成员和他人共同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创城小记者、文明小使者活动。

5勤学创新:热爱学习,勤奋学习,独立思考,成绩优秀;刻苦钻研,爱好广泛,特长鲜明;积极开展科技发明和创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

三、评选时间

2019年1月9日至1月15日

四、具体流程

各学校要充分宣传发动让每一个学生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择优选出本学校的美德学生推荐人选。美德学生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撰写事迹材料(不低于600字,要求具体真实、生动鲜活、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校园特色)。县教体局创建办、文艺科负责收集、审核美德学生人选。联系人:宋红静 刘莎 电话:7282518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一项重要抓手,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推选工作。

2、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美德学生评选活动的宣传教育,让评选活动深入每所学校、每个家庭和每一位学生,努力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

 3、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条件,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树立一批新时代的优秀学生典型,传递社会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