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04.30 | 索引号: | 00062100-X-0402-2011-120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主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为深刻汲取“衡水4 · 25施工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及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立整立改,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我县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刻汲取衡水4·25施工事故的教训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
这次排查重点针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特种职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人安全防护用具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行。各施工单位要对各自在建项目进一步进行全面自查,做到立整立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开工。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巡逻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将严格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各建筑工地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对裸露土地、建筑材料进行覆盖,保障车辆冲洗装置正常使用,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检测联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