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调整城乡一体化垃圾“清扫运”工作监管考核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3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12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字〔2021〕31号
公文种类: 成政字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安县调整城乡一体化垃圾“清扫运”工作监管考核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县直各单位:

《成安县调整城乡一体化垃圾“清扫运”工作监管考核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日

 

 

 

成安县调整城乡一体化垃圾“清扫运”工作

监管考核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清扫运”工作监管考核机制,提升监管机制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全县垃圾清扫、清运及时、高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责任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全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清扫运”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职责进行再明确、再调整,进一步明确乡镇、工业区、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规范建立乡镇、工业区、相关部门对三创公司进行考核的责任体系,不断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清扫”运工作顺畅、规范和高效。

二、管理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我县行政全域分为3个片区11个板块,3个片区为:城区片、工业区片、乡镇片。城区片范围指德圣路以南、平安大街以东、玄武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包括城中村(城中村包括北街、南街、东关南、东关东、衙前街、东街、西街、东关北、高庄、范耳庄、张庄、桃圈、史庄、林里堡、东魏村、西马堤、小堤西);工业区片范围指两个工业区所在的交通干线、企业周边及工业区所征用土地的区域;乡镇片范围指除城区片和工业区片外的各乡镇属地内的农村、“两高”沿线、交通干线、坑塘沟渠以及绿化林带。11个板块为:1个城区板块、1个工业区板块、9个乡镇板块,分别由城管局、工业区管委会、9个乡镇实施管理。

三、监管职责

城管局负责城区片垃圾日常监管,包括城中村(成安镇、道东堡镇不再担负对城中村垃圾治理工作主要责任,配合城管局做好垃圾治理工作);工业区管委会、9个乡镇按照管理范围做好日常垃圾监管工作。监管机制按照2019年1月10日与三创公司签订的合同附件《服务标准及评分办法》、《监督考核办法》部分规定,对所监管的板块落实日常监管职责,详细记录在案,做到一月一考核评分。县人居办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直接和月服务费用挂钩。(原合同《服务标准及评分办法》、《监督考核办法》附后)

四、费用分配

2018年统计手册人口统计为基数,城区板块包括17个城中村居民及县直人口共66000人,年费用每人197.9元;9个乡镇板块(不包括除城中村)所有农村居民共399000人,年费用每人70元;工业区板块占本项目服务费用的5%;县人居办对全县垃圾“清扫运”总体情况考核占服务费用的5%。(服务费用分配统计表附后)

五、考核运用

11个板块的监管部门及县人居办以月评分考核结果,单独考核三创公司服务绩效。结果运用按照《监督考核办法》规定拨付三创公司服务费用: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当月费用;月考核得分在85分-89分的,按照分值比例扣罚当月费用的5%;月考核得分在80分-84分的,按照分值比例扣罚当月费用的10%;月考核得分在75分-79分的,按照分值比例扣罚当月费用的15%;月考核得分在70分-74分的,按照分值比例扣罚当月费用的20%;月考核得分在60-69分的,按照分值比例扣罚当月费用的30%,且延一月拨付服务费;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照分值比例扣罚当月费用的40%,且延一月拨付服务费。各板块监管部门要严格做到:扣分有出处,拨款有依据。所扣费用用于本辖区垃圾治理专项工作,不可用于工作经费。县人居办所扣费用扣留财政,由财政用于支付人居环境整治费用。

六、拨款方式

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资金分配情况分别拨付到各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根据各板块评分情况拨付三创公司费用。不再执行县级总体考核结算拨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