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5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20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办〔2022〕20号
公文种类: 成政办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安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成安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稳经济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信用社风险化解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1〕15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2〕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合规真实清洁”原则,深化改革创新,以不良贷款清收、政府置换资产处置变现、不动产确权办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为突破口,攻坚压降存量风险,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底前,清收处置存量不良贷款2561万元。其中“四类人员”172万元;解决农村信用社遗留的政府置换资产,处置变现28597万元,力争提前一年完成省定全部处置变现任务;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完成18处固定资产确权 。

三、工作安排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分三个阶段开展攻坚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成立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县相关部门按照全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列计划、定目标,细化攻坚行动方案,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动工作开展。6月底前,县有关部门将各自方案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攻坚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县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目标任务和推进步骤,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力争9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70%,11月底前全部完成。

1.强力推进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一是公告清收形成高压态势。通过农村信用社网点电视、Led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发布催收公告,利用地方电台、自媒体渠道加大催收力度,督促债务人限期还款,营造浓厚的清收氛围和清收高压态势。二是借助行政力量加强清收。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总协调,向涉贷的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人员等“四类人员”所属单位发函,请相关部门协助清收贷款。集中攻坚阶段,至少清收“四类人员”贷款30%以上。三是开展依法清收专项行动。由县法院牵总组织开展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借款案件,并对攻坚行动中新增的诉讼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确保结案率100%、执结率90%以上;对胜诉未执行积案,申请恢复执行后,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执结率达到80%以上;对执行未达到清收效果的积案,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确保执行到位金额达到申请执行标的30%以上。

2.全力推进政府置换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核实政府置换资产底数,建立台账,主动向县政府沟通汇报,配合做好政府置换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下大力解决农村信用社遗留的政府置换资产,采取现金回购、优质资产二次置换、资产盘活等方式帮助农村信用社完成处置变现,确保年底前完成28597万元处置变现任务,并力争提前一年完成省定全部处置变现任务。

3.加快推进固定资产确权办证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在农村信用社的协助下摸清待确权资产的底数,针对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清单,制定具体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计划,为县级资产确权部门集中办理固定资产确权提供业务保障。县级资产确权部门要按照“尊重历史事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村信用社确权办证依法给予政策支持,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农村信用社确权办证事宜,先易后难,统筹推进,全面推动18处固定资产确权工作。同时,对农村信用社改制过程中涉及房产登记、土地处置及登记的,要加快登记办证进度;对涉及到的相关税费,要依法予以政策支持。

4.积极推进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村信用社资本金工作。农村信用社要全面客观确定风险程度,严谨审慎测算资本缺口,加强与县政府沟通协调,主动向财政和监管部门汇报自身资本金补充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偿债计划,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县政府结合各自债务实际,抓住国家关于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政策机遇,支持农村信用社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补充资本金,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县各相关部门对本次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位评比,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牵总协调,组织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清收、依法清收、政府置换资产和固定资产确权办证四个专班,强化单项工作组织推进。县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县领导小组负责加强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不良贷款清收、政府置换资产处置变现、不动产确权办证等各项攻坚目标任务。农村信用社负责压实风险化解处置主体责任,督导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要准确摸清各类资产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处置责任,加大组织推动力度;积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攻坚行动期间的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加大对该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法院负责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农村信用社借款案件依法、快速审理和执行,督导基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行率。县检察院负责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涉嫌诈骗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犯罪案件及时提起公诉,挂牌督办,保证案件办结率。县公安局负责对在贷款过程中涉嫌诈骗、转移资产、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实行刑事追究,依法清收,积极开展追赃追逃工作,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政府置换资产处置变现、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等相关工作,鼓励预算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县税务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依规给予减收或免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总推进确权办证工作,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开展农村信用社土地房产的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协同做好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确权办证工作。县委网信办负责本次攻坚行动期间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工作,积极防范处置舆情风险。人行成安县支行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支农、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邯郸银保监分局成安监管组负责在市场准入、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主动加强监管指导和帮助,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的高质量发展。

(三)考核排队,严格奖惩。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按旬统计排队、按月通报;对推动不力、进度缓慢的,由县领导小组进行调度督导和约谈。农村信用社要建立攻坚行动专项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将此次攻坚行动完成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充分激发工作动力,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和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短信通知以及微信平台等媒介手段,持续不断地宣传诚信文化、报道清收行动,全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成安县推动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