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07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4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办〔2018〕80号
公文种类: 成政办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

成安县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成安县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8]2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粮食安全、绿色供给、农民增收为基本任务,以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稳定为基本路径以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为基本动力,以农民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依法监管为基本遵循,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推动形成农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新时代富强美丽幸福新成安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6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7.41万亩,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5。

(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分别降低10%、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三)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5.9%。

三、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

(一)全面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制定全县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城布局规划,以道东堡乡、北乡义镇、漳河店镇为重点,建设东北部优质棉花高效产业带;商城工业区、道东堡乡等建设成安草莓优势区,带动形成特色蔬菜优势。到2020年发展高端设施蔬菜达到2万亩;以成安梨木香菇、杏鲍菇等精特品种为重点,发展食用菌基地1万亩,建成食用菌核心产区。(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二)加强农业源环境管控。强化耕地、林地等用途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珠保护政策措施,坚守拼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科学编制全县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划分渔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做到养殖强度与水体匹配,避免过度养殖给水体源造成污染。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率先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

(三)推动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发展。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扶贫,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集中连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园区。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依托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和地域产业特色,培育研发适合电子商务的特色农村产品,推动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以贫困村户为重点,加大对体闲农业经营主体的宣传推介力度,推进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到2020年全县休闲农业园区数量达到 3家,引导和支持有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宗教旅游局、县扶贫办、县农工委、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四、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利用。推进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降低耕地利用强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提升,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进一步完善耕地等评定机制,明确经营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新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万亩。(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县环境保护局)

(二)加强农业用水节约高效利用。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收费、节水奖补、超用加价、协会运作”的思路,不断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有利于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农业供水计量收费,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和精准补贴机制,农业供水价格逐步调整到补偿成本费用的水平,探索实现水权流转,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强农民有偿用水节水意识,推动我县农业用水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O20年压采项目地下水面积达到约15.13万亩。扩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按照“节、引、蓄、调、管与前期综合治理、后期改造提升”思路,推进以喷微灌、管灌为主的高效节水工程, 2019年计划地下水高标准管灌10959亩。(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发展改革局)

(三)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种质资源收集、创制、利用和保护.开展全县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完善农业野生植物调查数据库;加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开展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物种消长情和生态环境变化、扩大生物替代防治示范技术试点规模,对列入国家一级名录的农业植物和珍稀濒危的水生生物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做好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工作,制定外来生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布控,严密监测,及时掌握外来生物入侵情;加强对进境活动物的检验检疫监管,严格对进境活动物检疫隔离场的监管,防范外来疫病疫情的传入,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我县全域全年禁猎陆生野生动物,完善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暴发(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

五、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防控各类污染向农业转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在大力度推行农村污水有效管控的同时,建成一批不同模式的污水处理试点,重点打造红色小镇污水处理示范片区,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团结干渠等敏感地区污水治理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高标准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从2018年起,各乡(镇)、工业区每年要完成30%以上的村道路改建任务,确保到2020年所有村庄道路有污水排放管网或排水沟槽。2018年底前,全面规范整治,水源地范围内村庄处理后废水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渠道沿线村庄的面源污染,确保水质稳定

土壤污染防治:第一阶段目标:2018年,全面开展农用地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第二阶段目标:到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提倡、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实际进行试点运行,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村情的整治方案,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大力推广农村厕所防臭、防冻、节水改造和进院入户模式。2018年全县完成农村改厕县定任务2万座;2019年再继续完成农村改厕改造1.5万座;2020年查漏补缺再完成农村改厕3100座,做好全县扫尾工作。(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质监局、县发展政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农工委、县建设局、县卫计局)

(二)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扎实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在有机肥替代减量增效、精准施肥减量效、转变施肥方式减量增效、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减量增效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液体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加快化肥减量效技术推广和服务机制创新,实施统测统配、统供统施,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化肥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按照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加快推进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研发推广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添加剂新产品,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推进商品饲料散装和吨包生产使用,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推广生产使用生物饲料、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农业生产资料。(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质监局)

(三)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鼓励秸秆利用创新研发,加快收储运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的利用水平。加强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的监管,探索推行“交旧领新”“以旧换新”等回收机制,扶持建设资源化利用企业、专业化回收网点,探索建立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的绿色补贴机制和回收机制,控制废旧农膜污染。实施桔杆、畜禽粪、尾菜等有机肥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农材滔液沼渣有机肥(质)供应、生物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CNG)供应等;(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

六、推动农业生态系统修复

(一)构建田园生态系统。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以地定畜、以养定种,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在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探索推广“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林田综合治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宗教旅游局)

(二)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

抓好太行山绿化建设。推进林地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

七、健全支撑与约束机制

(一)构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以农业绿色发展为指引,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试验站作用,在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加强农业科技园区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示范与应用。深入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二)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开展农产品收入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稳步扩大全县绿色生态农业保险和农机保险盖面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把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县场化补偿机制。支持农业绿色发展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项目建设,加快苗景兼用林等绿色农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金融办)

(三)建全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实施农业质量年提升行动,

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的责任理念。推进科学农业生产规范,搞好技术指导与服务,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严格生产标准,加强质量管控,建设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县场准入标准,加强农产品认证活动监管,提升“三品一标”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农业品牌体系,引导新兴经济主体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三品一标”,到2020年全县“三品一标”产品达到10个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与县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检测与产地准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建立农业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耕地、渔

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以及农产品生产、县场、消费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标准方法,实时监测报告,科学分析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定期监测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构建充分体现资源稀缺和损耗程度的生产成本核算机制,研究农业生态价值统计方法。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建立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和服务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动植物病虫防控、农业资源环境等数据资源整合开发应用。(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五)强化农业农村人才支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农业绿色发展内容,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等。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实用技术、农民工就业创业等各类培训,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健全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弱地区因地制宣增加护林员、草管员等公益岗位.(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八、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

(二)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水生生物保护等“五大行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在消费领城,从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推进绿色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宣传部、县商务局、县教育局)

(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开展部门联合督查。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