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8.09.10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47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发〔2018〕27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

   见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35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邯政规〔2018〕14号)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我县打造“邯郸市生态宜居创业后花园、冀南现代装备制造新城”两大定位,有效利用和挖掘商标资源,全面提升我县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商标总量为目的,以创建品牌为重点,围绕提升企业和城市经济核心竞争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加快形成“企业自主、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商标意识和运营水平,推动商标品牌跃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主商标、驰名商标,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富裕美丽幸福的新成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在全县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运用、管理和保护的工作机制,社会商标品牌意识显著提高,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增加,品牌创新运作能力明显提升,商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品牌在市场经济中的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一)商标数量大幅度增加。截止2017年全县注册商标数量525件,在此基础上注册商标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到2020年底,商标注册总量突破1000件。

(二)商标质量进一步提高。围绕我县大力发展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的管、板等传统产业,以及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到2020年达到5件。

(三)推进农产品商标快速发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积极引导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大力培育发展名优特涉农商标。挖掘特色农产品资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2-3件。

(四)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传统优势产业形成知名商标群,旅游、商业服务等产业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

(五)加速商标国际注册提升商标资本性价值。鼓励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加快商标品牌国际化进程。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实现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

(六)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展,全县对商标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商标管理和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支持鼓励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推进措施

(一)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着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

1.深入开展商标知识宣传。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多样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活动,不断深化商标知识普及。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和教育,营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厚社会氛围。

2.构建商标服务体系。深入推行“四书两账”行政指导方式,打造集商标注册信息、商标预警、商标巡查、商标印制、商标培育、商标监管和指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效商标管理系统,逐步实施商标档案数据化、行政指导常态化和商标管理规范化。组织开展商标规范提升行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指导中小企业规范完善商标基础性工作,指导驰名商标企业制定商标品牌战略提升计划,提升品牌经营运作水平。

(二)大力加强主导产业品牌建设。围绕我县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管、板等传统产业,以三大集群的崛起,拉动经济更快发展的战略目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县产品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按照“重点培育、择优扶强”的原则,结合企业发展阶段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措施。指导企业积极争创“中国商标金奖”,推进驰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

(三)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推行商标兴农、商标富农,大力推进“强乡富村”工程,挖掘我县特色农产品资源,以产业特色明显、集中程度较高的乡镇为重点,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区域性品牌基地建设,促进具有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和市场竞争优势。大力推行“公司(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推动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使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在形成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发展一域经济的作用,推动农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四)大力加强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支持影视演出、新闻出版、广告会展、旅游娱乐等企业开发原创性文化产品,收集、挖掘具有商标价值的人文、自然景观,知名的人名、地名及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打造具有成安特色和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知名文化旅游企业和品牌。引导我县公共文化旅游资源商标注册,有效保护成安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提升成安对外形象,扩大成安对外影响。

(五)加快商标国际注册。建立工商、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联合调研推动机制,健全外向型企业基础数据库。加大商标国际注册宣传力度,强化“商品出口、商标先行”理念。以拥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为重点,实行部门跟踪指导和“一对一”服务制度,着力引导、帮助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推动商标国际注册数量加快发展。鼓励出口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能力,创新产品营销模式,在国际贸易、国际合作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产品出口比重。创建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努力构建多层次高水平的商标品牌梯队。

(六)提升商标使用价值鼓励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开展质押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权出资、商标权质押和商标权许可等方式投资入股,实现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提升商标品牌价值。鼓励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增强商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积极引进优质评估机构,鼓励成立本土评估机构,不断规范商标品牌价值评价行为,夯实商标价值资本性运用的基础。

(七)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1.提升企业品牌保护水平。指导企业健全商标管理使用制度,增强主动保护意识,提高自我维权水平,积极注册储备商标、防御商标,加强商标保护工作。实施企业字号、注册商标、网络域名同步登记注册,实现字号、商标、域名的一体化保护。

2.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重点,严查商标侵权,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和区域性侵权,以及规模大、影响广的商标侵权行为。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严格商标印制规范管理,加强商标违法活动源头治理。

3.加强商标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商务、科技、公安、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协作网络,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支持我县企业开展全国性打假维权行动。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将商标品牌战略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宣传部、工商局、食药监局、文明办、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公安局、商务局、农牧局、林业局、质监局、旅游局、法制办、文广新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国土局、金融办、地方志办、人行成安县中心支行、广播电视台、农协及各乡镇、工业区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系统研究、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切实发挥商标品牌对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激励机制。县政府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县级财政按注册费的50%、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对新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给予银行贷款利息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补助。对驰名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商标国际注册的考核力度,按照总目标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定期督导通报重点工作完成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县政府将依据考核结果,对所涉企业以及培育注册工作的有功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加强商标知识培训,促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成安县推进商标品牌发展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822

 

 

附件:

 

成安县推进商标品牌发展任务

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考核机制,便于进行量化监管和有效督导,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品牌建设三项计划

  (一)商标申请注册量提升计划。

1.加快培育涉农品牌。围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规划目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申请注册商标2018-2020年,实现新增涉农商标注册年均增长达到15%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林业局、县农协办、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2.加快培育工业品牌。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规划目标,推动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发展自主品牌,2018-2020年,实现新增工业产品商标注册年均增长达到15%以上。(县工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3.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围绕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性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性服务业均等化规划目标,支持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现代商贸业发展服务品牌,2018-2020年,实现新增服务业商标注册年均增长达到15%以上。(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4.加快培育国际品牌。以运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为重点,指导全县出口型企业在主要出口国、交易国、展示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尤其是相对手续简便、费用节省、时间较短的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注册,到2020年,国际商标注册总数达到4件以上。(县商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二)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计划。

1.打造示范基地。围绕我县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管、板等传统产业,以三大集群的崛起,拉动经济更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大对产业集群扶持力度,鼓励产业集群争创省级品牌培育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县工商食药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负责)

2.打造区域品牌。选择1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指导机构,支持集群企业组建专业行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产业集群公共品牌。把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成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集中区和示范区。(县工商食药监局牵头,县农牧局、县农协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负责)

  (三)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培育计划。

  1.加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支持特色农业运用“公司(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生产经营方式,到2020年,实现拥有地理标志商标2件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工业区、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地方志办、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一乡一品”建设。鼓励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特粮特养等高效设施农业实施品牌经营,力争全县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较高知名度的农业品牌。(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工业区、县农牧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林业局、县地方志办、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

  (一)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增涉农驰名商标1件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和各乡(镇)工业区负责)

  (二)形成一批工业知名品牌,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倍增。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增工业产品驰名商标1件。(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和各乡(镇)工业区负责)

  (三)创建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推动服务业增长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工业区负责)

  三、完善扶持政策

  (一)县政府将商标战略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工业区负责)

    (二)加强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财政支持。县政府要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县级财政按注册费的50%、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对新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给予银行贷款利息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补助。(县财政局牵头,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三)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驰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县金融办牵头,县发改局、人行成安县支行、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四)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在土地供给、融资贷款、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县工商食药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办、人行成安县支行、县财政局负责)

  四、健全保护体系

  (一)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努力提高商标自我维权水平。依法打击商标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县商务局牵头,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公安局负责)

  (二)强化行政执法各部门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实施综合治理,增强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县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五、规范管理服务

  (一)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和商标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在全县驰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县工商食药监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商标公共服务,打造集商标注册信息、商标预警、商标巡查、商标印制、商标培育、商标监管和指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效商标管理系统,积极为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和法律服务。(县工商食药监局牵头,县有关部门负责)

  六、营造良好氛围

  (一)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工商食药监局负责)

  (二)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工商食药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

  七、强化督查考核

  (一)建立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商标数、驰名商标认定数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定期督查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按照工作目标,每年对注册商标增长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商标国际注册情况进行考核。每年督导通报重点工作完成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并制发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情况通报。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考核结果 ,对所涉企业以及培育注册工作的有功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县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