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5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5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办〔2018〕84号
公文种类: 成政办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商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成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公共安全问题,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坚持科技支撑、重点提升,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成安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落实能力显著增强,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一)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成安县委办公室、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字〔2018〕23号)要求,县、乡(镇)、工业区党委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二)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指导、督查考评等制度机制和覆盖全产业链和各领域、各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三)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针对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实施有效治理,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积极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四)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对接全市智慧食药监系统建设,采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辅助监管,实现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有效释放监管潜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将工作重心和财力投入向技术支撑体系和基层倾斜,县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国家要求,乡(镇)级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以上。

(五)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六)监管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认证评审、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和队伍,监管队伍具备与新时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七)产业发展迈入中高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动能,促进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提升质量效益,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八)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各方协力、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监管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严格源头管控,强化突出问题治理

(一)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污染严重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保执法。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经营者不得违规收购、贮存和销售,运输者不得运输。充足配备粮食烘干服务设施,防止霉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和耕地污染源头治理试点,确保取得阶段性效果。(县农牧局、县粮食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分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二)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积极谋划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鼓励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三)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和集中交易市场整治行动。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监督检查全覆盖,落实三小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三小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引导三小进入集中加工区、集中交易市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消费者反映突出和区域内消费量大的食品,实施重点抽样检验;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三小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三小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和小摊点备案卡管理制度,探索实施食品小作坊一票通制度,实现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水平双提升工作,实行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储存服务提供者等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推进集中交易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鼓励市场开办者建立自检机构,为公众提供食品免费检测服务。(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宗教旅游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落实互联网经营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机制,落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对接省、市网络非法销售食品药品监测系统,建立和规范跨部门协调机制,规范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经营案件处置流程,整治网络非法销售食品药品,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规范网络药品信息服务与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负责)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树立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和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加大执法办案和信息公开力度,对突出风险隐患实施靶向治理。围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聚集区、旅游景区、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针对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制假售假、清真不真假冒清真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破除潜规则,端掉一批制售黑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办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大案要案,并按照规定公开曝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宗教旅游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质量效能

(一)实施食品药品检验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乡两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逐步形成以市级检验机构为依托,县、乡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体系。扩大检验覆盖面,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强化食品风险监测体系建设,风险监测体系覆盖到县城主城区,并逐步延伸到乡(镇)、村。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全县所有二级及以上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院。建立健全县、乡(镇)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监测网络,推进药品风险预警系统建设,落实问题产品预警、应急、召回等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粮食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二)实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以及应急管理协作联动和信息通报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报告、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建立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和应急信息平台,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适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政府应急办、县质监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三)落实智慧食药监工程。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智慧监管,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落实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实际需要的信息化监管能力,实现机器换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接省、市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信息平台,实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肉类、蔬莱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城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负责)

(四)实施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培训需求导向,分层次、分类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轮训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快执法办案人才、监督抽验人才、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开展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人均不低于40课时/年,监管人员年度参训率不低于90%。建立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健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负责)

(五)实施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工程。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成安县委办公室、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字〔2018〕23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县、乡(镇)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稳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健全保险赔付相关事前事中事后政策, 应获赔付的消费者能够及时方便得到赔付。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网络投诉举报平台,鼓励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科学普及、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舆论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诚信自律水平。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主动发现解决本地行业的共性隐患问题,引导和促进生产经营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粮食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五、强化政策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坚持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推进区域性食品产业聚集,提高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出台支持政策或专项安排资金,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连锁经营、统一配送食品经营模式发展。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积极鼓励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带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加强食品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质监局负责)

六、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整体保障水平

组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深入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示范带动、促进社会协同共治的作用。力争到2020年,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目标,农产品标准化普及率达到70%。(县工商和食药监局、县农牧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区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逐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支持配合、协调联动,确保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系统实施。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建立健全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就有关专项行动、工程项目安排专项经费,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衔接。切实发挥本行动计划对今后一个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加强县级相关专项规划、部门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行动计划的有效衔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政策之间的对接协调,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的整体成效。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本行动计划推进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工业区、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评估和督查机制,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定期督导、评估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责成有关乡(镇)、工业区或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失职、失责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成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项目

 

 

 

 

 

 

附件

 

成安县食品药品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项目。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加强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治理,实施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和兽药产品追溯制度,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淘汰高风险兽药。推广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专业化服务,逐步减少农民自行施用农药和使用兽药现象。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县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

二、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推广项目。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力争全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项目。积极配合全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以云计算平台、基础数据库、手机APP作业系统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分领域建立监管业务系统,确保基层执法一线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记录及时留痕。探索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风险分析、预警、管理模型,提高监管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电子化证书管理,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抽检监测、检查检验、稽查执法的数据开发应用,实现精准监管。(县农牧局、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