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4.02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76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字〔2020〕26号
公文种类: 成政字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县创新引领之路,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应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生产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对投资规模较大且符合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且总投资1000万元或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或当年竣工技改项目,按技改投资中的已完成设备投资额不高于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2、创建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按照《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创建方案》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确定县域工业转型升级思路、目标、重点及保障措施,力争2020年通过省评审认定。(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3、持续开展“百企转型”行动。以全市“千企转型”行动为契机,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开展“百企转型”行动,重点推进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内全部实施一遍技术改造,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升级覆盖率、老旧设备改造率、重点企业应用行业先进技术装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深入开展精准帮扶。深化企业帮扶行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细化措施,加强协调,实现精准帮扶、持续帮扶。加大银企对接工作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多方式帮助企业筹集资金。分行业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深入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推进惠企政策、资金、服务等优势资源重点向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5、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深入开展扶工助企行动,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加大规模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局数据为准)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领军企业的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对新建投产的新增入统企业每家给予资金支持5万元,对规下转规上的新增入统企业每家给予资金支持3万元。对成长性好、当年产值(以统计数据为准)超过2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0%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3万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多资金支持1万元,单个企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0%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5万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多支持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0%的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多支持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争创企业品牌。鼓励中小企业应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强质量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优化生产经营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引导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做强细分市场,重视品牌培育。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三、着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7、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围绕装备智能化、互联互通、生产过程调度、物流配送、产品信息追溯、环境和资源能源监控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运用焊接、装配、涂装、分拣、搬运等工业机器人替代换岗。对实施智能化改造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且总投资500万元或设备软件投资1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软件等投资额不高于15%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实施智能化改造,验收达到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标准,且符合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优先考虑纳入正面清单(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8、推进绿色制造。积极争取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一批能源高效利用低碳化改造、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对绿色改造项目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且总投资500万元或设备投资1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不高于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且符合要求排放量较少的,可优先考虑纳入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可以少限或不限产。(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9、加快信息应用。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加快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环节深度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步伐,引导企业实施资源计划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以及物流配送信息化。对企业信息化应用方面的投资给予补贴,按投资额的10%补助,单个企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人才培训。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健全完善培训体系,拓展企业家视野,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县科工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与专业培训机构、重点院校加强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和劳动者职业技能综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企业家和职工队伍,全县每年培训管理人才和技能员工2300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11、推动管理提升。规范企业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精益管理、现场管理,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家管理培训,开拓企业家思维,引进一批职业经理人,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鼓励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对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职称、人数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补助企业纳税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税务局)

12、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树立对企业家正向激励导向,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和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鼓励干事创业。宣传优秀企业家突出事迹,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五、强化工作保障

13、推动政策落实。成立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抓工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统筹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每笔奖补资金的认定,由企业提出申请、科工局汇总、委托第三方评估后拨付企业。对奖补数额的认定,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项奖补。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