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成安县李家町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中的园地、残次林地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的可行性评估论证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3.12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43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政字〔2024〕22号
公文种类: 成政字 效力状态: 有效
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成安县李家町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
(占补平衡)项目中的园地、残次林地作为
新增耕地来源的可行性评估论证意见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1号)的要求,我县组织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成安县李家町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中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林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作为新增耕地来源,进行了可行性评估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一、成安县李家町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涉及成安县李家町镇等二个乡镇李家町东村等8个村,共23个地块,总面积12.6378公顷,其中涉及园地面积0.7774公顷,林地面积11.8604公顷。项目区内的林地、园地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图上标识为林地、园地,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以及历年土地变更调查和最新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始终为园地、林地,均为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且未在林业规划保护范围内,该项目范围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二、该项目区内园地面积0.7774公顷,林地面积11.8604公顷,主要是近年来由于林木、果树树龄老化、品种落后等原因,导致经济效益低下。

      三、该项目区水资源较为丰富,各地块配套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可保证项目区的灌溉保证率;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5cm,可以达到耕地标准,坡度小于5度,并具备可持续耕种及后期管护条件。

      四、该项目中涉及的园地、残次林地整理为耕地,耕种后不会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并不会产生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等现象。

      经评估论证,同意将成安县李家町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中园地面积0.7774公顷,林地面积11.8604公顷,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纳入土地整治范围,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