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1.06 | 索 引 号 : | 78700578-7-1405-2011-1010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卫生、体育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成安县中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措施
一、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以医疗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18项医疗核心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核心制度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强化落实。
二是完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两级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两级质量体系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医疗、护理、药事、院感等的质控工作。
三是定期组织检查,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和通报制度,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理。
四是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使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制定高值耗材、药品的点评制度、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从思想上、行动上把牢医疗安全关。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完善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四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是针对大处方、大检查、自费药品耗材多、昂贵药品耗材多等过度医疗行为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药品处方、高值耗材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按要求组织对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进行点评。
三是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他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
四是特殊检查(彩超、DR、CT)阳性率达到80%以上。
三、做好公开,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按照院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及时公示有关医疗信息,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医疗机构业务水平发展。
二是全力配合医保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加大日常督促监督力度。
三是对照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卫生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 “九不准”规定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