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5.10 | 索 引 号 : | 56616894-5-0405-2011-1004 |
发布机构: | 文广新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组织机构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成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实际,决定从2021年4月至10月,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喜迎建党百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采取超常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进行协调。
(二)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喜迎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网吧、KTV、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书店。
四、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五、检查内容
劳动密集型经营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场所。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公共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商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的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网点、活动场所占用疏散缓冲区域、占道经营。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文化旅游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半成品等材料。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或压力不足。灭火器数量不足或过期。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指示疏散方向错误。
(六)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入户线路敷设不规范,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重点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不会引导疏散,用火用电用油安全意识淡薄。
六、工作步骤
从2021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各文旅经营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整治阶段(4月20日至9月1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结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网吧、KTV、书店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6月底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报告、消防安全承诺书报告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2021年国庆节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是否开展工作部署、内部自查和整改活动,是否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验收发现开展行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实、排查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