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7.27 | 索 引 号 : | 01288487-1-0405-2011-1014 |
发布机构: | 交警队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成安县大队防汛抗洪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预案
为做好2021年我县防汛抗洪抢险应急工作,确保汛期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级预案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防汛抗洪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挥部,大队长任总指挥,教导员任副总指挥,大队其他总支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大队指挥中心,总支委员、大队长助理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股室、所、中队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四个防汛抗洪职能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交警防汛抗洪、交通管控及抢险救灾工作。
大队领导按照分包实行防汛抗洪保畅责任制,指挥部下设四个防汛抢险职能组,具体任务和人员部署是:
(一)现场指挥组:主管中队的大队领导任组长,各中队长为副组长。配备警力12~15名,警车3部;现场指挥组根据大队防汛指挥部指令,备足开道警车,随时为抢险救灾车辆开道。对因灾情而中断的路段,要实施交通管制,划出警戒线。负责辖区防汛工作的现场指挥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确保救灾物资、车辆的运输安全,为过往车辆指明行驶路线。在易积水、危险路段设置“积水深度提示牌”、“危险地点”、“禁止通行”、“车辆请靠右缓行”、“请绕行”等大型标牌。
(二)事故处理组:主管事故中队的大队领导任组长,事故中队指导员任副组长,事故股配备警力6名,警车1-2部。主要任务是组织事故中队民警事故现场勘察清理工作。预备清障车1部(与相关救援公司联系,求得支持),并对主要干道抛锚的车辆实施清拖,以保障道路的畅通。
(三)信息发布组:由宣教股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收集上报汛期我县易堵塞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主要干线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并加强宣传提示,明确专人负责掌握强降雨期间天气情况和道路通行信息,通过广播、短信、LED信息诱导屏等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出行交通安全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对在防汛工作出现的好人好事要随时汇报。并做好先进典型事迹的报道力度。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主管财务的大队领导任组长,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主要做好运送警力、物资,根据指令为执行防汛抗洪任务提供良好后勤保障。
二、总体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涝,充分发挥交警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汛期交通管理工作,要履职尽责,对路桥、低洼易涝区域和公路临水等易积水点(段),实行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处置滞留车辆,疏散、指挥行人和驾驶人撤离,确保不发生因洪水导致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伤亡。
三、预警级别及响应
(一)预警级别
根据降雨强度、降雨总量和持续时间,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Ⅳ共四级。
1.Ⅰ级:一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300mm,或单河、县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多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220mm,或多河、包括我县在内多县发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主城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2.Ⅱ级:一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220mm,或单河、县辖区发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多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165mm,或多河、包括我县在内多县(区)发生10~20年一遇较大洪水;主城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3.Ⅲ级:一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165mm,或单河、县辖区发生10—20年一遇较大洪水;多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110mm,或多河、包括我县在内多县(区)发生5—10年一遇一般洪水;城区发生严重沥涝。
4.Ⅳ级:一个流域24小时面雨量超过110mm,或县辖区发生5-10年一遇一般洪水;发生洪涝灾害,城区积水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大型或中型水库开始泄洪;主要行洪河道开始行洪;根据市、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Ⅱ级预警;市、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视情启动;
(二)预警响应
成安县内一旦遇有降雨,大队领导及警务区民警迅速到达辖区易积水点(段)开展工作,并实时掌握道路通行情况,根据雨情合理安排警力,一旦降雨达到暴雨预警级别,易积水点(段)出现积水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迅速上报大队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上报情况,经请示大队领导同意后或按照上级指令启动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由大队指挥中心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支队指挥中心。
1.Ⅰ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主干道、易积水点(段)、易涝区域积水极为严重,主次干道已不具备通行条件。
指挥中心经请示大队领导同意或根据支队下达应急响应级别指令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启动后,大队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大队党总支成员赶赴承包中队,大队机关除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外,所有科室负责人带队全员上路,做好雨季执勤及应急处置工作。
大队除在二级指挥平台值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全体民警根据本大队预案分工,全部到岗到位,积极采取疏导、分流、管制等相应措施,完成预案规定任务。
各防汛抢险职能组,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防汛抗洪指挥部指令,赶赴各自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八十毫米以上。主干道、易积水点(段)、易涝区域积水严重已阻断交通,大面积岗区、路段已不具备通行条件。
指挥中心经请示大队领导同意或根据支队下达应急响应级别指令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启动后,大队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大队党总支成员赶赴承包中队,大队机关除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外,所有科室负责人带队全员上路,做好雨季执勤及应急处置工作。
除在二级指挥平台值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全体民警根据本大队预案分工,全部到岗到位,积极采取疏导、分流、管制等相应措施,完成预案规定任务。
各防汛抢险职能组,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防汛抗洪指挥部指令,赶赴各自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六十毫米以上。成安县内易积水点(段)、易涝区域积水较严重已阻断交通。
指挥中心经请示大队领导同意或根据支队下达应急响应级别指令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启动后,大队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大队党总支成员赶赴承包中队,大队机关除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外,所有科室负责人带队全员上路,做好雨季执勤及应急处置工作。
除在二级指挥平台值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全体民警根据本大队预案分工,全部到岗到位,积极采取疏导、分流、管制等相应措施,完成预案规定任务。
各防汛抢险职能组,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防汛抗洪指挥部指令,赶赴各自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辖区内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四十毫米以上。易积水点(段)已有积水,但车辆可缓慢通行。
指挥中心经请示大队领导同意后或根据支队下达应急响应级别指令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启动后要按照本单位预案要求,除在二级平台值守的领导外,其他所有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一线执勤民警上路,迅速在预定岗位开展相关工作,大队领导按照分包中队、岗段赶赴一线检查、督导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实时掌握道路通行情况。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警力部署,确保责任点(段)24小时不失控,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各防汛抢险职能组,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防汛抗洪指挥部指令,赶赴各自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四、工作职责
各单位在接到响应指令后要按照响应等级开展相应工作,按照大队重点岗段警力部署安排相应警力10分钟内赶赴规定岗段,单位领导统一使用无线集群350兆对讲机“支队频道”,大队统一使用无线集群350兆对讲机本大队频道,按照如下要求开展工作:
1、各参战单位和人员要履职尽责,维护汛期邯郸市的交通秩序,指挥车辆、人员有序通行。
2、当道路中心区域积水深度超过25cm时,各参战单位组织人员疏导交通,提示机动车驾驶员慢速行驶;当道路中心区域积水深度超过35cm时施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对于水毁、严重积水路段及时制定绕行路线,各路段警力应当疏导车辆绕行积水路段,及时组织拖离涉水熄火的机动车辆,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采取远端分流车辆的方式减缓积水路段、点(位)的道路交通压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防汛抗洪抢险物资的车辆安全通过。
3、要根据预警、响应级别上路执勤,对受阻、被困车辆和车上人员及时疏散到安全地段,保障车辆、行人生命、财产安全。
4、在大队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完成承担的防汛抗洪救灾任务,接受人民群众的求助,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1、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尤其是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要将防汛任务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全方位做好本单位的动员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装备、措施三落实,一有令下,随时可以出动。
2、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各股、室、中队要忠于职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一切以大局为重,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令行禁止,一切听从指挥。
3、加强值班备勤。防汛期间各股、室、中队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合理调整人员车辆,保证24小时足够警力值班备勤,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拉的出、上的去,确保防汛任务圆满完成。
4、灵敏信息反馈,做好情况报告。汛期大队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发现的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支队。对该报不报、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为此贻误战机,造成工作损失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认真落实防洪自救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预案,做好防汛保畅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备足防汛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并落实好防疫措施,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