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市场监管创建婴幼儿乳粉经营“示范店”

发布日期: 2021.10.13 索 引 号 : E1213395-3-1409-2011-1037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创建婴幼儿乳粉经营“示范店”

为促进全县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成安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行动,

创建行动分为准备、创建和评定三个阶段,以全县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为提升创建对象,具体创建标准为:企业经营规范,质量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依法合规取得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储存场地、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质量关;经营保健食品的,设立相对独立的保健食品区域,专区专放,在显著位置统一标示“保健食品”标识,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设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实行专区储存、专柜(专区)销售;主动承诺、带头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做非法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