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1.10 | 索 引 号 : | 00062146-4-0405-2011-1005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有效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建立统一协调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晓军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袁运海、杨峰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运海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处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具体事务,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各成员负责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的疫情排查、宣传、上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劳务输出工作组、工伤政策保障组、纪律作风监督组四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财务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劳务输出工作组:就业局负责组织全县劳务输出人员统计工作,原则上不向中高风险地区输出劳动力;负责各类招聘会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及统计上报等工作。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来访人员及涉及单位统计和疫情上报工作。
(三)工伤政策保障组:社保中心负责预防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工伤政策保障工作;负责对因履行工作职责引起感染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及时落实工伤待遇等工作。
(四)作风纪律监督组:局办公室负责对疫情预防工作中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上级政策措施不及时,职责履行不到位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测与报告
各成员负责对各自股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体温进行检测,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询问是否接触疑似人员。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或有接触疑似人员的,负责人在做好先期隔离的基础上,30分钟内向局办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四、应急响应措施
1、接到报告后,停止业务工作的办理,局内出入全部封锁,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2、封闭或封存被转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疫情情况,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经过、政策依据等。
4、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等待专业医护人员。
5、耐心细致对有关人员开展宣传、解释工作。
五、应急响应终止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待上级评估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调查和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对肺炎疫情的原因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和总结。调查和总结内容包括:报告是否及时;数据资料收集是否齐全;疫情应急预案启动是否及时;情况通报是否准确及时;采取措施是否及时、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及时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