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8.22 | 索 引 号 : | 00062100-X-2101-2020-104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8月22日上午,成安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2年稳住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九),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郭浩然介绍了成安县2022年稳住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情况。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高慧增、白金栋就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会议由成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海宾主持。实录如下:
成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海宾: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郭浩然进行解读发布,并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高慧增、白金栋,他们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郭浩然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郭浩然:
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省、市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成安实际,我分局认真研究,提出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具体措施,起草了《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生态环境执法,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扎实做好环评服务,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五个方面。五条稳经济环保措施的出台,是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具体表现,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是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适用对象:辖区所有涉气工业企业。
操作流程:企业按照绩效评绩相关要求进行对标,满足评级条件的将自评材料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企业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晋级成功。
兑现时间:长期推进。
二是实施“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生态环境帮扶执法。今年二、三季度,为保障“环境更好、打扰更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不见面”执法,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监管平台“大数据”精准筛查问题线索,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帮扶力度,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全面自查整改环境隐患,将管理水平晋档升级、提高层次。坚持刚柔并济,严格执行“轻微不罚、初犯不罚、非恶意重大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和“恶意违法严惩重罚”差异化帮扶执法要求,以有力度、更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适用对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操作流程: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犯不罚是指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非故意不罚是指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主动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立案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对于符合免予处罚条件的,在调查终结后提出免予处罚的理由、证据和建议。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对现场检查时环境违法行为未立即整改到位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当事人现场签署《承诺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兑现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前。
三是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适用对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操作流程:在非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保障企业和项目正常生产经营。
兑现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前。
四是扎实做好环评服务。提前介入园区规划环评的编制工作,主动服务,为提高规划环评的编制进度提供帮助。在规划环评编制完成后,第一时间安排审查。完善环境影响后评价手续,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对属于县级备案的项目,生态环境分局将及时对其进行备案。
适用对象: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
操作流程: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我县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的编制、上报、审核工作。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与技术支持,开展业务指导。
兑现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前。
五是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34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成立帮扶组加大帮扶力度,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适用对象: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
操作流程:不定期、常态化组织专家对企业主动进行帮扶,对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难点问题。
兑现时间:至2022年底前。
以上是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我分局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做好市场主体的“服务员”、“店小二”,为成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成安贡献更大力量。
解读完毕,谢谢大家!
成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海宾:
感谢郭浩然同志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记者:生态环境分局在实施“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生态环境帮扶执法措施方面是怎么执行的?
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白金栋:为保障“环境更好、打扰更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分局转变工作模式,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手段,充分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大数据精准筛查环境问题,开展执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指导等方式,做到“轻微不罚、初犯不罚、非恶意重大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其中,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犯不罚是指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非故意不罚是指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主动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安排专人现场加强督促指导,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当事人现场签署《承诺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确保整改到位。但是,对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无证排污、在线数据造假等恶意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截至目前,我分局在对企业现场帮扶指导过程中发现环境问题35个,共下达隐患提示函20份,并全部整改完成。
回答完毕,谢谢!
记者:什么是绩效分级?生态环境分局在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过程中为企业带来了哪些实效?
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高慧增:绩效分级是指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根据企业有组织排放水平、无组织排放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将企业分成不同的绩效等级,根据绩效高低,采取差异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开展“升A晋B”活动,推进企业环境绩效评级工作,我分局组织三方公司对全县70余家重点涉气企业负责人召开培训座谈会,鼓励、指导全县企业进行提升改造,进而提高企业环境治理效率,提升环境绩效等级,为企业稳定发展运行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对照河北省下发的绩效分级激励指标,为企业做好帮扶指导。今年以来,我分局向上级申报提升B级企业8家,已通过省、市级现场验收3家。剩余5家已完成市级现场核查,正在积极整改。我分局将持续加大企业提升改造进度的帮扶指导,争取更多企业环境绩效的提升。
回答完毕,谢谢!
成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海宾:
再次感谢各媒体对成安的关注。希望各新闻媒体持续加大对我县贯彻落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市场发展信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媒体朋友的参与,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