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7.03 | 索 引 号 : | 40490611-6-1702-2022-1003 |
发布机构: | 气 象 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深入贯彻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气象部门监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按照《成安县气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成气发[2022]24号)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气象部门监管的“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内部联合抽查,实现内部联合抽查全覆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规范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减少因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在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2021 年5月30日(含)前登记设立的危化产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企业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时间
1、2023年4月1日至5月30日。
2、202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四、抽查检查事项
依照“双随机”监管清单,对被抽查对象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事项检查。
五、抽查运行机制
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生成随机检查小组。检查组对被抽查企业依照“双随机”监管清单进行依法检查,同时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存档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经局主管领导批准两日内由办公室组织进一步调查处理。各科室、气象台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五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对立案案件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 100%。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信息,营造氛围。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微信互联网平台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意义作用、动态情况、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根据抽查对象不同状况、检查力量实际状况和工作需要,灵活有效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等不同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以检查促规范;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0〕 144号)、《2023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3〕1号)、《2023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机办〔2023〕2号)、《成安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检查事项,规范抽查程序,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组检查过程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检查对象宴请,不得检查对象赠送的礼品。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馈。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抽查结束后,检查组于4月5日、6月26日、9月30日、12月15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报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上报邮箱:caxqgk@163.com;联系电话:7216871;联系人:冯晓卫。
成安县气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