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10.27 | 索 引 号 : | MB1743105K-1504-2023-1022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综合政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安县成安镇、商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已由成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成审批字[2023]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安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成安县成安镇、商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成峰路南与市区连接线交叉口西南角;成峰路北,聚良大道南段路东。 2.3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170.53平方米(约12.26亩),总建筑面积2960.5平方米。其中:(1)商城镇人民法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37.23m2(7.26亩)。建设标准为一类标准,建设内容包括:1栋3层综合楼,建筑面积1896.74 m2:门卫建筑面积9m2;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18m2;室外附属设施(道路硬化、围墙、及室外管网)及绿化等。(2)成安镇人民法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333.30m2(5亩)。建设标准为二类标准,建设内容包括:1栋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955.76 m2;门卫建筑面积9m2;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18m2;室外附属设施(道路硬化、围墙、及室外管网)及绿化等。 2.4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其中施工工期(含准备期) 8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期等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成安县青云北大街62号 联系人: 靳文强 联系电话: 0310-7281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拉德芳斯南区7号楼 联系人:羡国策 联系电话:0310-5601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