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4.07 | 索 引 号 : | 00062104-2-1403-2011-1055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成安县民政局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明白纸
为切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条件,制定了《成安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完善推进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一)改造对象。改造对象所指特殊困难老年人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完成以上人群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县(市、区)可按照相关要求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
(二)改造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7个基础项目进行改造。老年人可自愿申请改造其中某项或全部7个项目,除基础项目外也可个人出资对其他项目进行改造。7个基础项目分别为:地面防滑处理,地面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安装扶手,配置沐浴椅,配置手杖,配置防走失装置等。改造资金将由省县政府承担,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改造实施。民政部门结合专业第三方机构上门对每户家庭生活空间、老年人生活能力、家庭照护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协商指导老年人家庭选择最适合的方案进行改造,老年人家庭改造方案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改造施工和适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试行版)》的标准组织施工,改造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做到经济适用、安全舒适,满足了老年人改造意愿和实际需求。
(四)保障验收。按照“完工一户,验收一户”的要求,逐户完成改造验收,保障改造施工高标准、高质量。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回头看”等活动,实地察看工程实施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把安全关、质量关和标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