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1.12 | 索 引 号 : | 78255407-4-0302-2011-1015 |
发布机构: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环字﹝2024﹞005号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队:
现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2024年1月12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2023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目标,巩固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企业监管效能,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抽查计划调整。制定了《成安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一、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抽查。
我分局严格依据《邯郸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在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各检查单位依据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和企业经营范围确定检查名单,确定不参加检查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反馈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合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
各检查单位通过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抽取的执法人员进行编组,联合检查组依照监管事项清单确定的监督检查项目对被检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原则,各检查组要一次性完成所有抽查事项的检查。
联合检查的方式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作为联合检查的依据。
联合检查组应当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三、严密组织随机抽查
各参与单位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
四、抽查计划的调整
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各级各部门根据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监管重点、投诉举报等实际,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县生态环境局,并说明调整理由,在批复同意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附件1: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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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备注 |
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2024001 | 2024年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以实施方案为准 | 定向 | 不低于5%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检查
| 重点排污单位(剔除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 执法大队 | 水污染防治科、固废科 | 2023年4月至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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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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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2024年部门联合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1 | 联2023001 |
2024年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联001 | 以实施方案为准 | 定向 | 不低于5% | 1公示信息检查2登记事项检查3广告行为检查4价格行为检查5公示信息检查6安全生产综合7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 |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在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设立的内资企业 | 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 2024年5月 |
2 | 联2024002 | 2024年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部联合随机抽002 | 002号 | 以实施方案为准 | 定向 | 不低于5% | 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和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重点排污单位(剔除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 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 2024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