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重点工作谋划

发布日期: 2024.01.30 索 引 号 : 68824038-6-0302-2011-1007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2023年,成安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坚持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现将2024年重点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2024年重点工作谋划

(一)压实“三个责任”,推动共管共治

1.严格属地党政领导责任。一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本辖区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县、乡党委分别每半年、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每季度、每月至少带队调研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县、乡政府分别每季度、每月召开1次常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每季度、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依据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力度。三是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试行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动态监管系统,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严格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一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完善并公开“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每年动态调整“安全监管对象清单”,照单履职尽责。二是对边界不明、职责不清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由属地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坚持“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行业部门履行牵头职责,推动县乡落实“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应急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对有关单位推诿扯皮、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其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提请党委、政府实施追责问责。

3.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敏感时期要24小时驻企盯守。三是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单位、金属冶炼单位,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高危行业企业强制、其他行业企业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机构积极帮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预防服务等工作。

(二)聚焦“三个重点”,抓牢排查整治

1.明确责任分工。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排查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建筑施工、自建房行业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交通运输行业排查整治;城管部门牵头燃气行业、市政工程领域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特种设备领域排查整治;科工部门牵头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销售环节排查整治;文旅部门牵头文化、旅游行业排查整治;公安部门牵头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民用爆炸物品存储、运输、使用、处置环节排查整治;发改部门牵头成品油流通环节排查整治;消防部门牵头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检查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乡(镇)、经开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作重点企业分布图和重大风险管控表,并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安全风险防范治理,确保风险兜底、可防可控。

2.强化排查整治。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盯紧重点高危企业,抓实“小散远”企业,持续开展多层次、全覆盖排查整治。一是围绕“重特大事故零概率”,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有针对性逐个排查,控大风险、除大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二是围绕“较大事故极小概率”,加强专项排查整治。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典型事故教训,针对性组织开展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外包工程等专项排查整治,严控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三是围绕“一般事故小概率”,坚持常态化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联合抽查”的方式,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常态化、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一般事故。

3.强化专家作用。一是各乡(镇)、经开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常态化组织专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协同执法,精准查找、科学治理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二是危化、工贸、冶金等高危行业,要聘请顶级专家团队,每年对重点企业全厂区、全链条、全流程开展1次“体检会诊”,对重大疑难问题开展系统分析研判,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三是经开区要聘请相对固定的专家团队开展“安全管家”服务,每年至少开展2次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聘请安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定期开展驻厂帮扶指导,提升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四是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规定配备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三)突出“三个坚持”,强化严查重处

1.坚持分级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检查要求,科学精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乡镇每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1遍;县级每月检查比例分别不低于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30%,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按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每月核查比例;对重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县、乡两级协调联动每半年至少检查1遍。

2.坚持“3+X”方式强执法。坚持随机抽查、暗访暗查、专家检查为主,综合运用观摩执法、交叉执法、非现场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乡(镇)、经开区和行业领域,针对性开展“帮扶式”执法、“解剖式”执法、“巡查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3.坚持“五个一律”重处罚。始终保持严管重处高压态势,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或重大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落实“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托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强科技攻坚

一是扩大工商贸作业场所视频监控覆盖面。将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操作场景全部纳入视频监控范围,全时段、全方位巡查监控企业作业行为。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智能图像识别和环境识别,实现对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形成风险监测预警“一张图”。三是建立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综合分析企业实时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监管执法数据、风险隐患数据、信用监管数据、违章经营数据,建设智慧企业安全画像,实现企业安全风险智能识别分析,针对性加强管控。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视频巡查、电子文书等新型监管执法模式,实现数据快速采集、执法标准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五)夯实“四个基础”,深化源头治理

1.严格项目准入和高危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深入推进成安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中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重要举措、重点工作,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项目准入、规划立项、设计建设等初始环节安全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完善项目负面清单,有序淘汰退出高危落后产能,逐步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积极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

2.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严格落实《邯郸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派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和现场评审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标准化定级评审工作。加强标准化企业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标准化企业退出机制,对未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及时吊销标准化证书,列为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二是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每年分行业、分批次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1轮监管执法能力专题培训或实战练兵。三是加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每年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集中轮训1遍,确保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突出班组长、新入职人员、转岗人员、承包承租单位作业人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四是加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安全文化渗透力。深刻汲取本单位或外地同类企业典型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五是多渠道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4.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架构,重点推动乡镇、村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二是大力推进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和“无脚本+双盲”演练活动,探索研究极限条件下救援演练。各乡(镇)、经开区每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综合性应急演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专项性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三是统筹政府专职救援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共训共练、联合演练,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强队伍专业化、多元化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六)健全“四项机制”,推动末端落实

1.排名通报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季排名办法》,动态调整重点考评项目,进一步细化“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层监管力量、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评分细则。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每季度排名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发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党工委,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五个一”推进机制。健全县安委会(办)“一月一会商、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测评、一年一考核、两年一巡查”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县安委办每月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1次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1次调度部署。县安委会每半年对各乡(镇)、经开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测评,每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每2年开展1轮安全生产巡查。同时,严格执行预警提示、督办约谈、“卡单函令”等制度,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3.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4.追责问责机制。对每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排名靠后的警示约谈乡(镇)、经开区主管负责同志,连续两次以上排名靠后的警示约谈乡(镇)、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纪依规处理。

 

成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