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 2024.03.29 索 引 号 : 56616894-5-0405-2011-1008
发布机构: 文广新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文旅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着力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扫盲区、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局机关、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县文广游局成立治本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治本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及时跟进国家、省、市,全面掌握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形成覆盖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

2.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化检查指引、明白纸等配套解读材料,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3.2024 2月至6月,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文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4.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5.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6.建立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的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

1.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2.建立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家库,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机制,加大专业技术支撑保障力度。

3.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执法监督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集中公布、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权责清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4.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及强迫购物,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法定职责的,依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抄告、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5.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6.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会同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督导,推进隐患问题整治整改。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

1.通过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分批分期开展文旅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文旅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2.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培训,组织局机关、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常态化。

3.每年组织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

4.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文旅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5.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推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1.督促指导县域内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3.在有关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

4.配合消防等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5.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风险预测和评估,强化活动审批审核,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

1.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3.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2.加强旅游安全提示,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目标、任务分工,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建立完善信息汇总、会商研判、情况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部门协同。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充分运用好市场监管、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行业专家优势,时组织联合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本质安全的隐患问题。

(四)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确定 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跟进信息报送、情况对接等工作。

 

成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