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义乡综合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6.21 索 引 号 : 00062130-9-1702-2023-1008
发布机构: 辛义乡 文      号:
主 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辛义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3.行政执法人员应按规定及时上缴罚没现金和实物。

4.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行政执法期间脱离岗位;

(二)行政执法期间饮酒或酒后参与行政执法工作、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利用行政执法职权吃、拿、卡、要;

(四)违反规定打听、干预行政执法工作。

(五)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或物品;

(六)要求或变相要求行政相对人购买指定商品或到指定经销点购买商品;

(七)利用行政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以及强行征订报刊杂志,征集广告;

(八)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于预与监管事项有关的招标评标活动。

二、文明执法规范

1.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行为得体、谈吐文明、精神饱满、纪律严明。

2.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赤脚;不得佩戴与工作无关的标志、徽章、饰品等,随身钥匙、辅助医疗用具等不得外露。

3.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先进行说服教育,严禁以粗鲁野蛮的态度对待行政相对人。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使用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文书。

4.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不得无故拖延、刁难。

5.执法人员应当掌握文明用语,根据不同情况熟练使用,做到态度热情诚恳,表达通俗准确:

(一)首句用语,您好;

(二)礼貌用语,如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三)称谓用语,如同志、先生、女士、老师、师傅;

(四)接待用语,如请进、请坐、请喝水、您找哪位、您有什么需要我帮助;

(五)执勤用语,一般组合为称呼加请加说明理由加要求加谢谢(再见),如同志,请协助(配合)我们工作,并说明理由(指出其违章事实),提出要求(处理意见),最后是谢谢配合;

(六)结束用语,如谢谢您的协助,您慢走,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