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消防灭火及疏散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5.03.21 索 引 号 : 00062146-4-0405-2011-1008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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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消防灭火及疏散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县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局成立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防火抗火、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讯联络组。

二、报警和接警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警:

1、任何员工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本店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负责人员。

3、向消防部门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区域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相关负责人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报告主要负责人。

3、各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引导科室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区域的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及时通知负责人,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员工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当消防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和听从消防指挥员的命令。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并立即拨打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要认真做好现场的警戒工作,防止拥挤、踩踏、碰撞等造成其它事故。

4、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5、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员工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提前制定的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3、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赶到,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4、火灾伴随着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